「谷針」切忌過度強硬 政府仍有義務底線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開展近3個月,但市民對接種疫苗的取態普遍冷淡,目前接種率僅約佔總人口兩成。為了提高接種比率,近日有政界人士陸續開腔要求政府以更強硬的手法「谷針」,但此舉必須在個人自由和公民責任間取得平衡,否則只會弄巧成拙惹來民眾更大反感。
截至周日(23日),政府已經為約125萬市民接種疫苗,當中約89萬人已完成接種第二劑,接種比率僅約兩成,遠低於英、美、德、法和意大利等歐美國家,情況實在難稱理想。
建議兼有強硬要求、溫和誘因
鑑於「有針無人打」的尷尬情況,本港政界人士陸續開腔寄望政府能有政策「谷針」。儘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接種率是陸、港通關的考慮因素之一,但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卻發文指,恢復通關實非有效「谷針」的誘因,並指這僅會造成不希望中、港恢復正常往來的人繼續抵制。梁振英反而認為政府須強調公民責任,並規定在限期過後接種須付全費,「不能任之由之」。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早前也曾表示政府應該強制市民接種疫苗,一旦市民未有按時接種,就須付一萬元補打費用,這就能讓市民「仆緊返嚟打針先啦」。
相比之下,行政會議成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的立場就溫和得多。林健鋒在電台訪問時引述商界人士指,該界別願意為提升接種率出一分力,例如向完成接種的市民提供自助餐及儲值車票等優惠,或是一次過領取五千元的消費券。
提供可負擔醫療服務是道義責任
把接種率提高至七成或以上固然可以達致群體免疲,也能有利於恢復本港與內地和世界的往來,但這善意亦要合適的措施來表達,否則亦會引來市民反感。縱然梁振英強調的公民責任屬於理想美德,但要政府強硬地劃出「最後接種限期」和收回全費,或會違反政府須向市民可負擔醫療服務和根治傳染病的道義責任。
《基本法》第39條規定「《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而該《公約》第12條規定「確認人人有權享受可能達到之最高標準之身體與精神健康」,以及「為求充分實現此種權利所採取之步驟,應包括為達成下列目的所必要之措施……預防、治療及撲滅各種傳染病、風土病、職業病以及其他疾病;創造環境,確保人人患病時均能享受醫藥服務與醫藥護理。」若然政府欲以強硬措施「谷針」,除了必須向市民解釋清楚各項疫苗政策之別,同時也不能令社會各弱勢群組因財政問題而失去接種的機會。
而在軟性誘因方面,各國為提高接種率亦早已想過了許多方式。例如美國總統拜登不但找來電召汽車公司Uber和Lyft合作推出免費接送服務,同時也與快餐連鎖店麥當勞合作在其餐具上印製相關宣傳標語。歐盟委員會早前亦放風指將會在旅遊旺季放寬對海外非必要旅行的限制,並容許完成接種歐盟核准疫苗的旅客入境,這都未嘗不是其他能夠吸引民眾接種的誘因。縱然群體免疫乃是當務之急,但相比於強硬劃線、限制市民提早接種,靠多管齊下的軟性誘因才能兼顧政府提供可負擔醫療服務的義務,以便在個人選擇和公共責任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