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必須具備「表現認受性」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日前接受《香港01》專訪時,提及特首可由選舉或政治協商產生,令社會猜測特首選舉方式是否將會有所改變。特首林鄭月娥和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先後回應,指維持選舉較好,因為認受性更大及有利施政。選舉誠然是產生特首的好方法,甚至香港應該按《基本法》所承諾,在適當時推進政制改革。不過,「協商論」引起的討論也應該讓我們擴闊想像,明白政治絕不只是選舉。事實上,管治認受性還有另一來源——執政表現。而這也恰恰是當下香港政府所缺乏的。
任何社會都有弊病,最好是在未有惡化成絕症時醫治,但人們通常難以察覺社會有小病,到發現的時候,往往已積重難返,香港的情況就是這樣。八、九十年代以來香港「順風順水」,管治精英因而覺得原有管治體制是無敵的,未有察覺在「小政府大市場」的邏輯下問題不斷累積。到了今天,大家已看清楚,金玉其外的香港有着房屋、醫療、安老、教育、交通等社會問題,回應不了市民訴求。一個如此發達的國際大都會,其鬧市居然有大量「劏房」,讓一家大細享用快餐的麥當勞淪為無家者的歸宿,最近還有官員竟然在「兩蚊」還是「三蚊」交通優惠上錙銖必較。公平正義缺失,顯然是這個城市的寫照。
有為政府回應市民訴求
回望歷史,政府不作為絕非必然,積極有為曾經讓香港充滿希望。許多人把「六七暴動」歸咎於左派煽動,無視二戰後港英政府對社會治理的不熱衷才是社會動盪的根源。事實上,當時香港雖有一些人嚮往的、有別於共產中國的「自由」,但經濟民生問題處理不善。1971年履新的麥理浩(Sir Murray MacLehose)不滿現狀,改弦易轍,他治港十年半期間除了建立廉政公署這一功績,還大力開拓新市鎮、廣建公屋、實施義務教育、改善公共醫療服務等。
為什麼麥理浩不是選舉產生的,但當今的香港市民卻很懷念這位港督?無非是因為他對普通人有起碼的同情心,更重要是因為他有實際的改革措施,讓市民相信這個家園將會愈來愈美好。
不改革必遭人民唾棄
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學者Tony Saich在研究當代中國時,頗為重視「表現合法性」(Performance Legitimacy,或稱「表現認受性」)的概念。它與訴諸意識形態或民族主義之類的政治操作不同,而是務實地處理經濟增長、社會穩定等問題。「表現合法性」可以是脆弱的,因為人民在習慣了中共帶來的進步後,倘若中共無法推陳出新、持續帶來進步,其合法性就會動搖。中共顯然已意識到這一點——藉着「改革開放」取得矚目經濟成就,現在則更進一步,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無非是要繼續發揮「改革紅利」。它明白自己的正當性全繫於「表現」,若不改革人民自然不會滿意。
以麥理浩類比林鄭月娥,或者以內地類比香港,並非完全適合,畢竟港英和特區處於不同歷史時空,而陸港兩地社會制度亦有諸多差異。但無論在什麼時空或者什麼社會,一出現問題就要處理,從這個角度而言,改革意義是普世和雋永的,值得當下的香港借鑑。
香港不必妄自菲薄,我們有許多本錢:政府有「行政主導」優勢,社會有許多人才,也有先進的發展經驗,如果當局願意推動改革,妥善處理包括但不限於「劏房」、「麥難民」等問題,絕對可以重新建立「表現合法性」,令市民對當局刮目相看。到時再以「一國兩制」原則推動政改,香港的民主政治更加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