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香港走至今日處境 政客與政府責無旁貸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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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並於同日晚上11時於香港刊憲生效。新立的《港區國安法》共六章六十六條,內容比起2003年的《基本法》23條修訂草案以及外界預期的都要「辣」。這無疑反映,中央對香港的信任在當下已接近「破產」,亦是對香港投下的一顆巨大的震撼彈。無論如何,《港區國安法》立法雖然合乎情理,但對香港而言卻絕非「善之善者也」,是本地政界無能及欠缺承擔所產生出來的結果。各界均應該冷靜下來,反思香港的將來。

《港區國安法》有中港矛盾和《基本法》23條未立法等遠因,但無可否認也與去年反修例風波的亂象有深切關係。這場在運作期間演變為對中央抗爭的社會運動,換來中央主動立法堵塞香港國安漏洞的結果,也再次證明了,港獨派、勇武派的所謂「出路」其實是死胡同,反而會引來中央力度更猛的反制。

中央用重典戳破「港獨」幻象

就在《港區國安法》周二通過之前,曾自命「真港獨」和社運「國師」的陳雲與港獨劃清界線,香港眾志等曾打着自決旗號或到外國遊說制裁中央與香港的組織宣布解散,甚至有港獨組織召集人自認已離港。這些抗爭鼓吹者屢屢挑戰政治紅線,但當中央政府以「港區國安法」壓下來的時候,他們的反應說明了他們也不是不清楚政治現實。是次立法,無疑是對心存幻想的港獨主張者潑了一盤極大的冷水。

泛民政客及支持他們的「和理非」,也並非沒有責任。在社會運動走向港獨和與中央對抗的路上,泛民政客和「和理非」不加以勸阻,而是以所謂「和勇合一」的方式默認其所作所為。這種沉默附和縱然出於好意,但客觀效果上就是眼白白看着暴力示威失控,甚至走向港獨主張。面對社運走錯方向,泛民支持者吹捧的「無大台」策略,同時也令他們欠缺坐下來理性談判的空間。

泛民、建制與政府糟蹋自治

當然,社運和政客往往是情緒導向的,香港之所以無善治,更大責任其實在於特區政府管治失敗,欠缺政治智慧解決危機,這更是促使中央制定《港區國安法》的原因。在起草《基本法》時,中央政府賦予了香港政府自行就第23條立法的自由和空間。如果香港政府有政治魄力和智慧為23條立法,那根本就無須人大出手。政府不單處理不了23條,也不能在經濟政策上促成公平正義,長期的貧富不均助長了民怨和政治動力,最終扭曲為對內地的仇恨。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出手立法,正正是反映了政府無能自治,只能假手中央出手幫助。政府不單令港人利益受損,也陷中央於不義。毋庸諱言,當下「一國兩制」面臨挑戰,將來能否行穩致遠,看港府能否振作做好自己的本分。

建制派作為政府的管治盟友,一直有能力和機會改變狀況,也必須為香港今天的局面負上責任。建制派多年來一直在立法會佔多數,有很多機會促使政府在房屋、福利、勞工政策等各方面為香港的社會公平正義做更多事。然而,建制派過去庸碌,甘願成為「保皇黨」,或為「地產霸權」護航,變相加強了港人對建制、政府以及其連帶的中央產生反感和憎恨,最終致成亂象。

一部嚴厲的「港區國安法」由中央制定,在港實施,相信是各方也不想看見的局面。但既成現實,不同政治立場的人也應該藉此機會反思,到底香港未來應該如何繼續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