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付費課程變網上睇片 買賣糾紛如何應對?
疫情期間學校停課多月,為學生提供校外學習課程的商戶亦深受影響,不少商戶採取應變措施,將面授課程改為網上授課。不過消委會在今年首五個月收到超過250宗與類似課程相關投訴,涉及校方單方面改變課堂安排、教學形式以至課堂內容,引起消費者不滿。
「不可退款」不能免責
消費者委員會接獲多宗投訴,包括公司以網上形式為K3學生補課,課時縮短之餘,家長亦須陪同子女。有投訴指學生報讀拉丁舞課程後,商戶通知學員改以網上直播復課,或要家長預約回校,如不接受方案,課堂費用仍會支付。同時也有文憑試預備班學生交學費後,只能換來自學教材。以上個案經消委會介入後,才得以告一段落。
消委會總結指,商戶要留意即使訂明「不可退款」、「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等條款,亦未必於任何情況下可被視為免責的擋箭牌,亦認為商戶應該在消費者同意後才改動課程安排,以免服務有貨不對辦之嫌。根據消委會資料,為防止店方在單據等書面合約上加上不公平的轄免責任條款,《管制免責條款條例》會限制合約的其中一方,利用合約條款,逃避因違反合約、疏忽、失責而引致的民事賠償責任。學生上堂本為學習,相信沒人希望因為課堂而鬧出糾紛,商戶一方面固然要履行責任與消費者主動溝通,但部分情況下如不能避免對簿公堂,消委會可做的事,也不應止於調停與和解。
消委會可為民請命
近年網上課程逐漸興起,隨着疫症蔓延全球,網上課程更成「疫市奇葩」。不止是學生的補習班、興趣班,連關於投資、創業的網上課程亦在各大平台上鋪天蓋地宣傳。此類課程大都在付款之後開始上課,涉及款項往往不菲,而當課程提供者改變安排,或消費者認為貨不對辦時,雙方衝突亦容易由之爆發。然而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條例》,消委會不是執法機構,也沒有完整的調查權,對於商戶與消費者間各執一辭的「羅生門」,消委會更顯得難以介入。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也為應對因網絡而生的更多消費糾紛,政府應在《消費者委員會條例》上賦予消費者委員會更大權力。例如政府可容許消委會就商戶有可疑的不良營商手段作主動搜證,或給予消委會訴訟權或一定代訴權力,讓消委會可以向法庭要求合約條款無效,或頒令禁止不公平的營商手法等。市民日常已忙於照顧自己生活,難以付出心力物力應對商戶,投訴人往往放棄收場,被迫無奈妥協。隨着網絡日益發達,以預付形式購買的合約服務(如網上課堂)愈變普及,怎樣在漸變頻繁的買賣糾紛中更有效地保障消費者權益,應該成為政府及消委會未來的關注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