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在新形勢下如何自處?
早在十年前的高鐵撥款,民主派議員已透過「拉布」嘗試阻撓。2012年,梁國雄、黃毓民和陳偉業議員反對遞補機制,接力發言百句鐘,也堪稱立法會經典一幕。然而,在該次「拉布」中曾鈺成運用主席權力終止辯論,後獲法庭裁定「剪布」合法,便說明了主席有權力維持立法會正常運作。
過去半年,民主派議員在立法會內會的主席選舉上拖延時間,原本不為關注。直至港澳辦及中聯辦發聲,事件才成為焦點。撇開兩辦不看,我們早前已指出,內會若久久未能選出主席,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理應可以介入,甚至代為主持主席選舉。
在兩辦發聲後,建制派明顯提高了姿態,設法打破僵局。重要的或許不是個別事件如何處理,而是在政治對立日益嚴重下,民主派議員如何定位。
建制派勢必反制
毋庸置疑,每名議員也有權反對政府,有時候甚至是有責任投下反對票,以作監察和制衡。站在民主派的角度看,他們在立法會只是少數派,即使投下反對票也無阻他們眼中不恰當的法案通過。有時候,他們選擇拖延時間,增加建制派的時間成本,或希望政府知難而退。
但這策略並非沒有制衡,《議事規則》未觸及的特殊情況,立法會主席可以合適做法處理。在政治新形勢下,可以預料立法會主席將來可能會更積極運用他的權力,或建制派議員會手段更強硬,反制民主派利用議事程序拖延時間的策略。若然如此,民主派議員不能不思考在新形勢下如何自處。
以往,民主派可能只在重大事件上才阻撓議事程序,例如修例《逃犯條例》此等全港關注之事。但哪些情況是非常特殊而重要,道理上值得少數派議員拖延時間?動輒極盡阻撓,只會予社會為反對而反對之感。尤其去年反修例風波後,民主派傾向全盤否定政府,這只會令他們容易進退失據,亦令社會好奇,他們若只講立場,還憑什麼批評特首事事對着幹。
做議員到底所為何事?
立法會臨近,民主派和建制派也希望成為「35+」,在立法會議席過半。即使民主派過半,他們若希望貢獻社會,其實也必須與政府合作,甚至在需要時候妥協。若然他們只破不立,沒有打算從議會內推進社會進步,他們又如何說服選民支持?另邊廂,若然「35+」的是建制派,再度淪為少數派的民主派議員更須尋找自己的空間。只知「拉布」而沒有其他實質工作,他們不但很可能會面對主席和多數派的強力制衡,也難以解釋自己存在於立法會的意義。
當然,若然建制派憑藉票數優勢,盲目支持政府,好像在《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般草率,沒有顧及社會各界利益,他們也必須向全港市民交代,甚至會在下一場選舉「被懲罰」。不論在哪個民主議會,若然多數派自恃「夠票」肆意而行,或少數派不顧一切阻撓程序,其實也不符合真正的民主精神,也不利於社會整體利益。亂了這麼久,我們的立法會是時候重拾政治倫理,重新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