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終設土地儲備 土地房策仍未合格
新一年財政預算案周三(26日)出爐,政府願意在多方面投入更多資源,值得鼓勵。但在土地房屋方面,卻未見政府誠意。財政預算案縱非施政報告,內容主要是跟進政府目前工作,然而土地房屋問題為政府工作重中之重,預算案提及的相關政策進度甚至方向均強差人意,教市民空有期待。
建屋供應仍落後
總的來說,今年財政預算案關於土地房屋的部分,不少篇幅用於報告政府工作的進度,惟「成績」有欠理想。以未來五年的房屋供應來說,政府最新預測在2019/20年度至2022/23年度內,公營房屋總建屋量將達10.4萬個,當中有7.44萬個為出租公屋及綠置居,2.6萬個為其他資助出售單位。最新預算雖然較去年運房局的估算高出接近5,000個單位,惟對比《長遠房屋策略2018周年進度報告》中指未來10年建公營房屋31.5萬個單位,即未來5年應建屋15.75萬伙的供應目標,政府最新數字仍落後5萬多伙。
更何況,政府興建房屋數量經常出現變數,公眾實不在能從政府公布的數字感到安心。以政府改劃土地作房屋用途為例,政府改劃土地效率低下,預算案雖強調政府過去六年已完成135幅,涉及超過14.7萬公營房屋單位及4.4萬的私營房屋單位,但政府在長遠房屋策略中提出一共會檢討210幅具房屋發展潛在用地,換言之目前仍有多達75幅用地有待改劃,而政府現正改劃12劃土地,明年將陸續展開其另外25幅土地的改劃工作,可見政府改劃「生地」相當緩慢。
細看地政總署帳目,更能發現政府雖然在往年高調提出要使用《收回土地條例》,但在推行實際相關工作方面效率遲緩。在土地行政衡量服務表現準則目標中,「土地復歸政府後3個星期內作出補償建議或告知可提出申索」一項達標率只有28%,「刊登收回新界農地憲報公告的日期起計4個星期內按照特惠率作出補償建議」一項達標率更加只有2%,比較前年100%達標的表現,退步極多。官員解釋這是因為個別工程項目規模龐大、涉地繁多所致,然而這正正表明政府高官使用《收回土地條例》前缺乏計劃,往年引例決定可能只是一時敷衍,未必有意持續實施。
預算案提到的新界洪水橋及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發展,就是「嘆慢板」的最好例子。其由規劃藍圖出爐到前期工程、收地工作等延宕多年,政府實須確保新區發展不會再一拖再拖。
發展新界棕地、農地方針錯誤
至於土地供應方面,政府宣布將引入土地儲備的概念,重新評估日後土地需求,作為政府日後覓地造地的藍本,總算為港府過往疏於「造地」的日子劃上句號。就此,港府強調致力就「明日大嶼」的相關研究爭取立法會撥款,這無疑將考驗政府的政治力量,此外,其他選項也應重視。
其中,發展新界棕地、發展商閒置農地等均是合理而又眾望所歸,惟政府對兩者的工作卻未見積極。就前者來說,政府指會盡快就適合作公屋發展的棕地群展開技術研究,估計能提供超過2萬個單位,據悉政府會爭取於未來10年內落成。然而社會對「棕地優先」千呼萬喚,政府多經波折終於完成棕地研究,當中指出本地有超過700公頃棕地可供發展,惟政府現只希望優先發展其中被歸類為發展潛力高的160公頃,更須長達十年時間方能提供2萬個公屋單位,實教人難以接受。「01觀點」早已指出棕地報告對棕地的歸類粗疏,低估棕地發展潛力;既然棕地發展工作需時,而且填海造地工作困難,政府理應一併研究提升棕地發展的規模,盡量在未來充分利用棕地建屋。
至於發展新界閒置農地,政府去年宣布將會使用《收回土地條例》收購發展,收購農地本身根本沒有出現於預算案講辭之中,卻只提及為期三年的「土地共先導計劃」即將開放申請,可見港府仍希望先以公私合營發展新界農地,動用《收回土地條例》購地或只屬補漏拾遺的性質,這既放棄新界農地規劃、發展主導權,更無撼動發展商於新界的既得利益,這絕對無助解決本港土地房屋的深層次矛盾,特首林鄭月娥既然欲意認真解決房屋問題,更承諾不惜為此動用尚方寶劍,就須以行動展示其決心,而非不了了之,愚弄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