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能力和品行才是爭取選票的「硬道理」
區議會選舉四年等一次。手握這來之不易的一票,選民應如何審視候選人,為自己的一票負責,為地方負責,為民主負責?
四年一次的區議會選舉投票在即,各位參選議員已進入最後大直路衝刺階段,選民也紛紛翹首相盼。此次區選,由於反修例風波下香港政治光譜出現深刻改變,格外令人關注。因此,社會「群情激昂」下,難免有人在區議會選舉中政治掛帥,過於沉迷社運氛圍。比如東涌南候選人王進洋在其Facebook公開表示,區議員人工不低,當選後會「自己月捐基金支援義士」,並表示若有違背諾言,「歡迎隨時上黎幫我裝修」(裝修,即今日社會運動中對破壞商舖或機構的文宣口號)。顯然,政治立場是其競選的核心。
不可否認,相同的政治立場,直擊心靈的政治口號令人振奮,但政治是否應成為區選的主要標準?區議會固然有其政治作用,包括培養、鍛煉政治人才,為建構良好的民主政治進行鋪墊基礎,或者成為晉升立法會議員的準備階段。但這些並不是必然選項,區議會更核心的職權在於就在該區居住和工作之人士福祉攸關之事宜,向香港政府提供意見,包括地區福利、公共服務和基建、社區活動等,以改善地區民生、推動地區治理為主要職責。
既然區議會的核心在於地區民生,那麼競選人是否表現出了對社區事務的關注,及與居民做好聯繋溝通的潛質,是非常重要的因素。這些都可以反映在競選人的政綱上。投票人可考察競選者的政綱是否正中了區內民生所需來判斷該競選人對區內問題了解程度。以及透過他所提的建議是否具體、可行來判斷候選人的能力和用心。若是政治理念口號大於實際,或是對民生事務只是泛泛而談,那麼選民心中應有思考:以地方民生為主的區議會是否要淪為政治為主的舞台?
然而區議員同樣可以視為地方民意代表的一員,在地方有一定的影響力,因此除了能力以外,雖政見可有不同,但德行和品性應盡量為一方楷模。否則又如何讓人信服,將一方安寧建設交付於他?以屯門樂翠選區的何君堯為例,他在721元朗白衣人打人事件的表現備受非議關,更曾在社交平台公開鼓吹殺死示威者,又以「食洋腸」形容嫁給英國人的立法會議員毛孟靜等。這些言論不僅僅是粗俗、暴力,更涉及對不同群體的侮辱。
另一邊廂,民主黨中西區中選區參選人許智峯早前因不滿保安局派出「狗仔隊」記錄議員行縱,在立法會大樓內搶走一名女行政主任的手機,被裁定普通襲擊、不誠實取用電腦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等3項罪名成立,使其品行受到質疑。又或是上文提到的王進洋,當一個準備為社區服務的從政者公開認可、鼓勵「裝修」等暴力行為,又怎能令人放心及信服。
由上也可看出,無論何種政治立場,候選區議員都不應是靠暴力、蠻力解決問題的人,更不應是鼓吹仇恨、仇恨的人,否則在繁雜瑣碎的地方事務中,居民又怎能信賴他還地方以安寧?
1982年,香港迎來了首屆區議會選舉,告別了政府委任區議會議員的歷史,是香港人擁有政治選舉權的開端,也被視為港人爭取民主的里程碑。過去五個月,香港社會以實際行動對民主進行了一場「辯論」。而如今,當區選讓民主得以實踐之時,香港人更應把握手中一票。政見立場固然可以是考慮的一部分,但究竟是全然被情緒、政治立場牽引,還是認清區議會的核心宗旨,以能力和品行為先?這是擺在香港人面前的真實的民主考題。
(今屆區選王進文於東涌南參選,對手包括周浩鼎、黎永安、劉永賢;何君彥於屯門樂翠角逐連任,對手為盧俊宇與蔣靖雯;許智峯在中西區中環選區角逐連任,對手為黃鐘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