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深責之切 勿再深陷泥濘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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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10月4日)政府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蒙面法》後,當晚全城陷入全面破壞之中。當暴力失控,甚至變質成與抗爭初衷背道而馳的形態時,已不能再用「珍惜下一代」等藉口來掩耳盜鈴,繼續盲目縱容在街上暴衝的年輕人。譬如當我們看到他們衝向懸崖,請問真正愛護他們是在後面為其「吶喊助威」,還是伸手拉住他們?

暴力失控的惡果已毋庸贅言,當前事態另一極不健康甚至是危險的走向是,激進示威者部份行為隱然在為「港獨」造勢。上周五晚上便有不同人在數個場合宣讀一份所謂的「香港臨時政府宣言」,雖然就內容而言與其認真當作一份行動綱領,毋寧視之為惡作劇式的情緒宣洩,難為主流社會接受,但繼續任由他們錯下去,真的就是為他們好嗎?

這份「香港臨時政府宣言」聲言「(特區政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國共產黨所控制」,已「失去合法性」,將由「臨時政府」取代,並選舉「臨時立法會」。宣言沒有直接寫到「港獨」,但字裏行間挑戰香港現在的憲制地位。香港人並沒有解散政府的憲政權力,解散特區政府本身就違反《基本法》,如果硬是說成有的話,那宣言便難逃「港獨」這頂帽子。

《禁蒙面法》實施後,旺角有示威者戴上面具示威。(高仲明攝)

我們至少還慶幸的是,「宣言」宣讀過後,人群繼而散去。然而,當這種空話不斷重複,難保不會有人信以為真。《香港01》明確反對「港獨」,也清晰看到香港主流社會不接受這個完全脫離現實的幼稚政治論述,但歷史一再證明,即使是立意良善的浪漫情懷,經過煽動後也可能走上不歸歧路。「港獨」思想劫持社會造成的破壞,人們仍歷歷在目。示威者如果仍然希望爭取到合理訴求、推動香港改革,便不應沉溺於「港獨」論述,因為它只會進一步激化香港社會內部對立,並且引來分裂國家的指控,造成更大的反撲。

我們必須告誡所有支持這場運動的人,無論是「港獨」意識或是暴力示威,都已走上歧路。社會上有很多聲音同情年輕人,認為是粗暴的政府與警察逼迫他們走向極端。我們從不諱言政府要為香港當下困局負最大責任,正是政府管治無方、建制派政客不思進取,使香港的社會結構矛盾長成毒瘤。但這絕對無法成為縱容示威者以暴易暴、用圍毆等方式對異見者「私了」、肆意破壞公共設施和商舖的理由。當泛民政客立場先行、不問是非地盲撐暴力破壞,同樣該受斥責。難道他們連指出錯誤的勇氣也沒有嗎?

示威者若然希望能夠爭取合理訴求、推動香港改革,便不應沉溺於「港獨」論述,因為它只會進一步激化社會對立,並引來分裂國家的指控。(高仲明攝)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當示威明顯變為街頭暴動,「和理非」應該制止。我們要問,愛護年輕人、支持年輕人,便是無條件認同他們嗎?我們必須區分清楚「理解」、「愛護」與「縱容」的分別。在此,我們不妨看看古人智慧。北齊顏之推在《顏氏家訓.教子》如是道:

「吾見世間無教而有愛,每不能然,飲食運為,恣其所欲,宜誡翻獎,應訶反笑,至有識知,謂法當爾。驕慢已習,方復製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於成長,終為敗德。」

「無教而有愛」就是過度溺愛,縱容他的一切行為;所謂「宜誡翻獎,應訶反笑」,應該訓誡他們的錯事反而獎勵、應該呵責的反而一笑置之;一旦「驕慢已習」、「捶撻至死而無威」。這難道不是今日寫照嗎?我們不厭其煩地指出,愛護、關懷、理解、體諒並不等於認同他們一切的行為。恰好相反,正正是因為愛之深,才責之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