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商店不可接受 街頭衝突須當局治本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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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反《逃犯條例》修訂衍生的「光復上水」遊行吸引逾萬人参加,入夜後示威者搗亂一間藥房,拆其招牌,逼對方落閘關門。將不滿情緒發洩在商戶身上,既有違向政府和平表達訴求的示威原意,亦容易引起市民間的暴力衝突,絕對不可接受。類似在各區舉行的示威遊行陸續有來,社會必須謹記,示威自由須用得有理有度。至於政府亦須明白,政治、民生等問題造成社會撕裂,解鈴人歸根究柢是政府。

周六(7月13日)的「光復上水」遊行,反對水貨客佔據北區,市民沿途高呼「嚴正執法」、「香港人,加油」等口號。遊行完結後,上水廣場附近發生警民衝突,警方揮警棍及使用胡椒噴劑。

入夜後,有示威者在新龍豐藥房外搗亂,包括向店內投擲貨物,逼得商戶落閘關門。他們亦強拆藥房招牌,在鐵閘噴上「反送中」等示威字句。此等行為須予譴責,因為雖然北區的水貨問題影響民生,但檢討政策的責任在政府,藥房作為商戶,他們在合法合理的情況下經營,絕對不應該遭受這樣的搗亂和破壞。

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的爭議,演變成市民自發在多區的示威。誠然,示威是市民的基本權利,而不少的政治議題、民生問題亦的確須要正視,但示威必須有理有度,絕不能淪為單純的情緒發洩。這一個多月來,社會大眾支持合理和平示威,但並不代表他們會接受波及無辜的發洩式破壞。

面對民間怨氣持續不散,甚至每個周末都出現示威、衝突,政府及警方必須積極回應,負起應有責任。一方面,政府必須正視社會聲音,進一步回應就修例引起的訴求,特別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還原社會抗爭、警民衝突的來龍去脈及各方責任。

另一方面,警方近來多次執法都引起衝突,原因在於警隊的部分政策出了問題,包括容許警員在無委任證的情況下執法。周六上水衝突中,就有便衣警員未能出示委任證,引起示威者包圍,更被鐵枝擊中。襲警行為固然不可接受,但警隊高層一日不解決「無證」問題,前線警員在示威遊行中都難以執法,與示威者的口角亦容易演變成衝突,甚至再次造成失控場面。就此,警務處長盧偉聰及保安局局長責無旁貸。

網民已紛紛號召未來一段時間在全港各區舉行遊行,但沒有人想看見每次的示威都以街頭衝突收場。特首林鄭月娥必須改變消極、拖延的態度,站出來面對社會,從根本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