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打破困局三步走 始於獨立調查委員會
特首林鄭月娥周二(7月9日)表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已「壽終正寢」,並重申沒有定性612示威為「暴動」。然而,相較於字眼問題,更重要的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衝突中的責任,助社會和解。這個建議,連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也表態支持,惟林鄭再次拒絕成立。
要打破目前僵局,政府可考慮以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為起點,採取三步走方案。
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語氣較前誠懇,形容修例工作完全失敗,重申未來要廣泛聆聽社會意見。但正如西諺「action speaks louder than words」(坐言不如起行),林鄭是否聆聽民意,社會更關心她是否言行如一,抑或口惠實不至。
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獨立調查委員會。民間提出五大訴求,其中一個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6月12日金鐘衝突。正如很多人指出,委員會雖然要調查警方行動,但並非針對警方,同時亦可調查示威者是否有組織、有預謀,抑或純粹自發等問題。
除了示威者和泛民政黨外,運輸及房屋局前局長張炳良、大律師公會等亦公開支持此建議。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被視為有份量領導調查的李國能,亦在周二發聲明要求特首設立委員會,特別提及委員會的調查權力、證人保障等,均比監警會優勝。
行動勝於雄辯
由此可見,社會在此事上的意見是相當清晰。然而,林鄭月娥在周二見記者時,以考慮多個因素為由,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諷刺的是,她一邊表示改善施政作風,廣納百川,卻同時漠視民間及專業人士的訴求,並且沒有具說服力的解釋。這豈非與兩、三個月前,政府強推《逃犯條例》修訂工作的情況如出一轍?這又如何使社會相信她已汲取教訓、改變作風?
林鄭月娥一再重申,希望社會能給予她多一次機會,讓她繼續以特首身份服務社會。若然如此,林鄭月娥就更加應該在此事上從善如流,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由具公信力人士如李國能領導,以行動說明她已經痛改前非,真的做到聆聽及尊重民意。
研究暫緩檢控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第二個好處是,它能夠挽救警隊的公信力。眾目可見,警隊在這一、兩個月的示威和衝突中,的確有不少有欠專業、甚至違規的情況。舉例說,多名警員在執法時沒有展示編號或委任證,有違《警察通例》;6月12日金鐘清場行動中,警方在中信大廈外兩面夾擊示威者,幾乎釀成人踩人事件。
不少人已對警隊失去信心,因此質疑其執法和拘捕行動是在濫用公權力,甚至向示威者報復。若然在這情況下,警方繼續檢控示威者,難免被視為政治打壓,公信力受到動搖。另一方面,縱然民間其中一個訴求是不起訴被捕人士,但是檢控工作應該獨立、不偏不倚,犯了法的市民便應該受到制裁。
可見,在示威衝突中的檢控問題上,政府要平衡兩個原則。一邊是獨立檢控,另一邊是公信力和社會觀感。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正正是化解這個張力的契機。因為此舉可釐清警方的行動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若然相關檢控是基於合理的執法行動,社會便無從質疑;若然警方的執法並不合理,律政司則可以基於公義原則,放棄起訴。
故此,林鄭月娥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同時建議警方和律政司先暫緩檢控工作,一方面等待調查報告,另一方面讓社會冷卻情緒。依李國能的估計,完成報告需時最少9個月,相信屆時各界均可更加持平地看待檢控工作。
便利公開對話
做了上述兩步後,特首林鄭月娥亦有合適的社會氣氛,與學生展開對話。
林鄭月娥在周二提出與大學生公開對話,是正確的一步,但與此同時,她要知道年輕人的顧慮。站在年輕人角度,他們一方面擔心對話只是「政治騷」,不會有任何實際成果,正如2014年的學聯對話;另一方面,目前社會非常不信任政府,大學生此際應約,可能怕被視為「示弱」,或背棄「隊友」。故此,對話若要成事,政府也要製造有利環境。
而上述兩步——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及暫緩檢控工作——正可提供有利環境,讓年輕人暫時放下怨氣,與特首坐而對談。年輕人關心的,可能是經濟、民生問題,亦可能是政制改革、雙普選等。凡此種種,林鄭月娥均可放下身段,虛心聆聽,並設立具體機制,研究經濟民生、政制改革等深層次問題,助特區政府長治久安。
英國騷亂報告
他山之石,可以借鏡。英國2011年8月發生倫敦騷亂,政府隨後從多方面檢討。下議院內政小組檢討了警方執法行動,並向國會提交報告;時任副首相克萊格(Nick Clegg)亦成立「騷亂、社區與受害者委員會」(Riots, Communities and Victims Panel),剖析騷亂參加者的動機、社會成因等。當中一個重點結論是,民眾因為不信任警方執法,所以在事發後加入參與騷亂,令事件一發不可收拾。報告公布後,倫敦警察廳花了不少功夫汲取教訓,改善警民關係。
由2014年佔領運動到2019年六月浪潮,社會深層次問題未有改善,警方的執法行動更是愈來愈大爭議。林鄭月娥只要仍然在特首之位,便應該負起責任,切實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