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漬食品、甜年糕屬高糖級別 包裝食品標籤點解冇提示?
去年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下稱委員會)調查發現,糖漬食品和甜年糕的糖含量一般都屬高糖級別,其中一款黑糖年糕和椰汁年糕,每100克含多於40克糖,進食三片便超過建議每日糖攝入量(按2,000千卡的膳食計算,游離糖的每日攝入量應少於50克)。另外,一款糖冬瓜每100克的糖含量更多於70克,即進食三片便佔建議每日糖攝入量約70%。
賀年食品不少都是高能量、高糖分、高鹽分或高脂肪,要建立市民健康飲食習慣,教育、宣傳固然重要。不過,除了公布調查,委員會有沒有切實的措施助消費者辨認「低鹽低糖」的產品,或從供應層面推動業界降低食物中的鹽和糖?
市民無可避免要購買包裝食物,因此食物的營養資訊應公開,並如實反映其營養價值,助消費者作出健康的選擇。2017年10月,委員會、食物及衞生局和食物安全中心共同推出自願性質的預先包裝食品「鹽╱糖」標籤計劃,當中共有「低鹽」、「無鹽」、「低糖」、「無糖」四種標籤。
不過,計劃開展至今已超過一年,業界反應不佳,參與的產品仍只有232個,當中更包括「低糖」薯條、「低鹽」煉奶、「低糖」鼓油等,未能完全反映該包裝食品是否健康,如高脂、高鈉的食品仍可使用「低糖」標籤,令消費者選擇貨品時更為混亂,亦欠缺誘因促使生產商或進口商降低商品鹽和糖的含量。由於目前計劃屬於自願性質,業界只需通知食安中心,無需審批就可自行使用標籤,缺乏監管。
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主席陳智思曾指,業界應清楚了解胡亂使用標籤需負上法律責任,相信他們會小心使用,又指委員會中有消費者委員會的成員,相信他們會多作調查,因此不擔心會出現不誠實使用標籤的情況出現,希望省去繁複程序,而強制要求業者用標籤更是「無可能」。
事實上目前不少國家均採用指示標誌而非單獨分類的標籤方式,例如英國在食物包裝的正面顯示「交通燈標籤」,以紅、黃、綠三色標誌顯示有關食物的特定營養素含量屬於高、中或低, 令消費者一目了然。
然而,委員會工作小組在制定標籤計劃前,曾稱考慮到業界對「交通燈」計劃可能產生負面標籤的顧慮,因此傾向建議業界以自願性質提供簡便鹽糖資訊。此說法令人質疑委員會在壓力下放棄客觀指示標籤,有偏幫商界之嫌,政府決心不足,標籤最終被業界濫用,為不健康食品作宣傳,有違助消費者選購低鹽低糖食品的原意。
現時消費者只能參考基本的食物營養標籤,法例已規定所有預先包裝食物必須標示能量和七種核心營養素,但有關制度卻未受適切監管,食安中心仍不時發現產品的營養標籤與實際不符。2015至2017年食環署就違反營養標籤規定提出64宗檢控,「01觀點」早已指出,署方執法不力,過往亦有不少案例只以罰款數千元了事,未能有效打擊虛假營養標籤。
在制度漏洞下,不能單靠業界自律,政府有責任確保消費者獲得清晰、準確的商品資訊。要達到降低食物中鹽和糖的目標,當局須給予消費者更清晰的指示,以規管方向完善標籤制度,並加強執法打擊虛假商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