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馬斯是恐怖組織還是慈善組織?
在新一輪以巴衝突中,以色列國防部長利伯曼(Avigdor Lieberman)在本月14日宣布呈辭,並領導猶太人家園(Jewish Home Party)退出執政聯盟,以回應當局接受由埃及斡旋所促成的停火協議,並指此舉是「對恐怖的屈服」。反之,「恐怖組織」哈馬斯則將利伯曼呈辭講成「政治勝利」,稱這代表以色列承認失敗,亦是巴勒斯坦人抗爭的「階段勝利」。不過,哈馬斯遠比一般「恐怖組織」來得複雜︰對部分巴人而言,哈馬斯一方面向以色列發動恐襲,欲將巴人從殖民主義和壓迫中解放,卻反招對方橫蠻報復;另一方面,哈馬斯則化身「慈善組織」,向巴人供給了不少社會服務和資源。毋怪有人覺得組織是「天使與魔鬼」並存的化身。
為解放巴人不惜一切 恐怖主義只是「必要手段」?
「哈馬斯」一詞作為阿拉伯語的縮寫,原意是指「伊斯蘭抵抗運動」。自1987年正式成立後,組織已被多個西方國家及組織,包括美國、以色列、加拿大、歐盟等,定性為恐怖組織。觀乎組織的憲章,其目標是「按照伊斯蘭教的框架,把西岸和加沙地帶從猶太復國主義中解放出來」。哈馬斯在2017年重新定位,組織於此前的「賣點」主要有四:
首先,哈馬斯原是另一個被貼上恐怖組織標籤——穆斯林兄弟會的延伸組織,兩者在意識形態上,可歸納為伊斯蘭原教旨主義,希望伊斯蘭教可作為生活上各領域,如文化、信仰、政治、經濟、教育等方面的行為準則;
其次,哈馬斯曾強調1948年前的巴勒斯坦範圍是伊斯蘭教的應許之地,故絕不可以放棄任何一塊領土;
第三、哈馬斯的政治宣傳把民族主義與宗教意識結合,令政治行動(暴力和非暴力抗爭亦然)成為了宗教信仰的一部分;
最後,哈馬斯不承認以色列的合法性或存在權,並堅持「武裝抵抗」是解放巴人的唯一出路。
在不少外國人眼中,自殺式炸彈不僅是哈馬斯的「招牌手段」,更是十惡不赦的罪狀。可是,數年前皮尤研究中心的調查發現,巴勒斯坦地區有約四成六的受訪者認為,為了保衛伊斯蘭教免受敵人侵害,即使是針對平民的自殺式襲擊,某些時候也可接受。調查間接說明哈馬斯並非少數極端分子,而是有近半民眾背書的「恐怖組織」。
要了解巴人為何能包容哈馬斯的「暴行」,必先明白組織在巴勒斯坦所扮演的角色。與埃及的穆斯林兄弟會一樣,哈馬斯透過各類社會服務,補足了不少民眾在長期鎖國下的生活所需,吸引不少追隨者。就連美國外交關係協會亦指出,「民眾對哈馬斯的支持,可歸功於其社會網絡,如食物銀行、學校和醫療診所等社區設施⋯⋯估計每年開支高達7,000萬美元」,這就難怪有人覺得「恐怖組織」是「自由戰士」。
恐怖主義道路走不通 放下屠刀才找到出路?
自2006年哈馬斯正式參與政黨選舉,並在2017年修訂憲章後,不少人對近年哈馬斯的路線轉向半信半疑。有人認為哈馬斯改行較溫和的路線,擴大民意基礎,逐步轉型;有人則指恐怖組織的本性難移。或許,我們可從新一輪的以巴衝突中,窺看哈馬斯是否真的「改過自新」。
自「土地日」(3月30日)巴人發起「回歸大遊行」(Great March of Return)起,哈馬斯表面上已有明顯的立場改變,再無呼籲民眾拾起槍枝和武器抗爭,反而改以「較溫和」的形式抗命(但仍會向以軍投石和氣油彈)。哈馬斯之所以改變抗爭手段,其盤算不難推敲。在雙方實力差異甚大的情況下,以色列經常以不對稱的武力對付示威者,而新一輪衝突至今已造成約200名巴人死於以軍槍火下,間接令以色列難佔道德高地,反而令巴人更容易爭取國際社會同情,責難以色列的霸權行徑。
與此同時,大眾亦不應忽略其他誘使哈馬斯「從良」的外在因素。自2007年哈馬斯取得加沙的控制權後,組織在短短數年,已經與以色列爆發過三次戰爭,特別是在2014年一役後,加沙的破壞至今仍未沒有完全修復。觀乎以色列過去的強硬立場,若哈馬斯續以暴力手段挑釁以色列,繼而引發軍事衝突,這亦難以說服生活在水深火熱的選民;再者,巴勒斯坦內部的派系鬥爭仍未完全解決,自治政府更在去年制裁加沙地帶,措施包括將公務員工資削減三成、暫停電力供應,迫使哈馬斯妥協,令組織的支持度大減。這些都是哈馬斯逐步調整路線的誘因。
平情而論,以恐怖主義爭取民族解放,歷史已證明是條走不通的道路。從早年北愛蘭爾共和軍(IRA)「棄槍從政」的故事可見,武裝部隊最後亦要走進議事廳,才能帶來真正的改變。儘管現時判定哈馬斯能否走上IRA之路實屬言之尚早,但暴力僅會衍生更多暴力,相信哈馬斯亦會逐漸明白這個簡單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