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屋2018】價錢便宜了  就能解決房屋市場結構問題?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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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價五二折出售的新居屋今天(3/10)接受申請,在當前的市場氣氛下,政府資助房屋當然受歡迎,預料將會大收旺場。有趣的是,有記者在樂富派表現場發現有意申請者竟不乏「有樓一族」,更明言以投資獲利為目標。林鄭行新政,居屋價錢更便宜,對無殼蝸牛來說無疑是好消息,但要徹底解決房屋市場的結構問題,單是降低居屋入場價,真的足夠了嗎?

長沙灣凱樂苑提供2,522個單位,是今期居屋中最多單位的一個項目。(資料圖片 / 盧翊銘攝)

據報道,該名受訪者坦白地向記者交代他的「居屋投資計劃」,大意是雖然他現居於以公司名義持有的物業,但現在樓市稍跌,估計是進入調整期,數年後樓價或會回升,便是轉售的好時機,故他有意抽居屋碰碰運氣。其實居屋申請人不可以持有擁物業權益的公司一半以上股權,故當事人能否「依計行事」,本就存有疑問,大家毋須過於憤慨;不過,其轉售居屋圖利的「大計」,卻說明了現行制度不區隔公營和私營房產市場所帶來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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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房屋條例》,居屋業主買入單位滿五年,補價後便可在公開市場出售其單位,未滿五年的話,則須「把單位售給房委會」,這令部分人以為現在也有所謂的居屋單位五年禁售期。但其實《房屋條例》也列明,「倘房委會或其提名人拒絕購買單位,業主可在繳付補價後,於公開市場出售其單位」,而房委會自2007年起已停止回購居屋,故誠如房委會2018年發布的文件所言,「現時居屋單位業主實際上可於任何時間,在繳付補價後於公開市場出售其單位」。因此,政府為新居屋劃下五年禁止轉讓限制,其實是改變了已運作十年的舊制。

新居屋售價介乎118萬元至468萬元,分別是啟朗苑、凱樂苑及裕泰苑。(羅君豪攝)

新措施的本意,顯然就是防止有人在短期內轉售居屋圖利,不過,該名「誠實」的受訪者正好說明,有「投資者」看的是樓市長線走勢,只要分析得宜,看準樓價起跌,五年禁售期算不了甚麼。可以說,新制能遏止短線投機行為,但始終不能保證公營房屋維持其本質。

不論是甚麼名目的公營房屋,其租值與售價均比市場價格為低,故顯而易見,政府建造公營房屋的本意,就是滿足市民的適足居住權,是一種福利,絕非助資產增值的投資工具。但也許港人藉房產投資獲利的想法已經根深柢固,不是所有人都認同如此「純粹」地看待公營房屋,例如在2005年,政府計劃放寬居屋轉售安排(當時業主購入居屋後首兩年只能以原價回售予房委會),對於有人質疑新制或會助長炒風,時任署理房屋署署長譚榮邦竟直言,若業主買入單位後樓價即見上升,「房委會不會阻人發達」,甚至以買股票作比喻。

早前已入表申請新居屋人士,毋須再申請。(羅君豪攝)

然而,政府有責任確保公營房屋落在有需要的人手中,縱使全心借居屋投資獲利的人未必眾多(畢竟有資產審查,又要抽籤),但重點是制度應從設計上杜絕這種可能。因此,最佳的做法是完全禁止居屋補價後於公開市場轉售,若居屋業主有意「轉投」私樓市場,應只能不補價將單位賣予其他合資格者,這就能區隔公私營房屋市場,確保每個以公帑建成的單位,只會落在有需要的人手中。眾所周知,香港缺的是公營房屋單位,讓居屋單位輾轉流入私人市場,成為可供投資的商品,絕非好事——這裏說的不是建屋成本問題,而是政策目的問題,不是一句「已補價」便能解釋得了。

也有人以為,將居屋轉售限制延長至十至十五年,也能達到防止炒賣的目的;尤其樓齡已屆十至十五年的居屋在「白居二」市場吸引力稍遜,容許這些單位走進公開市場,當能提升其吸引力。然而,假如我們討論的是本質問題,則不論是五年、十年,抑或十五年的轉售期限,也不能對症下藥;此外,論者也不用擔心十至十五年樓齡的居屋單位在「白居二」市場乏人問津,大家只須看看此等樓齡的居屋單位現在叫價多少,即可知一二。

平情而論,林鄭在房屋議題上有甚多新想法,有其一套理念,新居屋的定價方法更令人耳目一新,感到政府有誠意解決問題,而非虛與委蛇。只是第一步踏出了,之後能否繼續走下去,從根本上應對土地與房屋的結構問題,便是大眾引頸以待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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