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億元朗天價橋不只元朗事 區議會質素須提升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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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17億元的行人天橋工程昨日(26日)於區議會以18比3大比數通過方案,部分區議員和五大專業學會(建築師學會、工程師學會、規劃師學會、園境師學會及城市設計學會)批評造價太高,又有建築師質疑政府未能為17億「封頂」。不過,即使政府為工程「封頂」,屆時工程若超支,政府仍得為超支部分「找數」。問題的關鍵不單在於工程造價是否合理,更在於區議會有否充足和理性的討論,而元朗區議會通過方案被批草率,亦不無道理,區議員有責任理性討論,維護市民權益。

元朗天橋被不少團體批評要17億,造價昂貴。

超支風險大 封頂與否政府都須付費用

政府正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約17億元撥款,在元朗明渠附近興建一條長約540米的行人天橋,建築師學會會長陳沐文擔心17億元的工程或有超支風險,指政府漠視工程的複雜性和造價。的確,工程範圍有溶洞,而且須分三個旱季施工,工程的難度相對較大,超支的風險提高,故陳沐文質疑政府會否為工程造價「封頂」有其理據。

然而,觀乎以住或現在進行的工程,政府鮮有主動提出為工程「封頂」,即使面對高鐵、沙中線超支,政府也多次拒絕承諾「封頂」,可估計政府很大機會不會為天橋工程造價「封頂」。情況與高鐵超支不同,時任運房局局長張炳良表明會為工程造價封頂,並會與港鐵商討解決方案,包括如何合理地分擔超支金額。但地區工程的費用只是由政府負責,若然超支,也沒有第三者可分擔超支金額。說到尾,政府亦只好無奈地「埋單」。

區議會最後以大比數通過17億元天橋的方案。(歐嘉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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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涉重大公眾利益 議會須理性討論

工程開支來自公帑,關乎重大的公眾利益,並非單純的地區事務。建制派議員多次在區議會會議上指,反對17億建橋方案是「不知名市區人士」,意指元朗事應由元朗居民定奪,但工程的費用是來自全港納稅人的稅收,不是住元朗的納稅人亦有權關心公帑是否用得其所,建制派議員的指控其實為漠視市民利益之舉。

元朗區議會文件顯示,建築師學會、規劃師學會、園境師學會及城市設計學會曾經提出另一個規模較小的替代方案,並在2014年提交予區議會討論。替代方案建議興建較短的天橋,擴闊明渠兩邊行人道,可以縮小工程規模,同時對區內空氣流通的影響較小,但當時有區議員質疑專業團體於原方案接近達成共識時才提出另議方案,會導致工程受到拖延,因此替代方案最終被否決;而時任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處處長陳派明表示,應就有關專業團體的意見給予慎重考慮。意味着,政府亦認為議員須考慮專業學會的意見,或有其可取之處。

政府擬議的天橋,從元朗安寧路向北望。(區議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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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在當年元朗區議會會上,當時區議員反對學會的理由,大多極為薄弱。當時有議員指出擴闊明渠兩旁的行人路會加劇店鋪伸延的問題,也有議員憂心專家方案會令市民停泊單車於通道,縮窄有關通道的範圍。事實上,如果店鋪伸延、亂泊單車均屬非法阻街,只要食環署加強執法,即可解決問題。就算相關部門執法乏力,加闊後的通道的疏導能力亦理應比舊時為佳;以單車、店鋪阻街為由反對加闊通道方案,難言合理。陳沐文回看事件時直言,區議會希望只盡快落實工程,忽視了工程的複雜性、造價,以及是否物有所值。

反觀昨日的區議會會議,不難發現四年後仍然沒有經過充足的理性討論便草率通過議案。有建制派議員針對反對17億建橋方案的五大專業學會,指摘學會「歧視元朗市民」、「等同宣告元朗人係鄉下仔,唔配用17億公帑」等,並沒有提出實質的理據和意見,然後就「再次」否決替代方案。由此可見,四年來的議會質素未見明顯進步,區議員的議政能力也可見一斑。區議會應以市民福祉為首,有負責令公帑用得其所,非以議會為宣洩情緒之地,須理性地討論各方案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