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加薪.01觀點】港大帶頭改薪酬機制 隱藏剝削陷阱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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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早前擬更改員工薪酬調整機制,並於今年7月1日起落實。近日,《香港01》取得校方諮詢會的新方案文件,當中指員工的「個人表現」將作為薪酬調整的參考,取消按物價調整的「COLA」。以員工表現作薪酬調整參考表面看似合理,然而此舉不單製造灰色地帶讓大學剝削員工,而且更無視勞工應有按通脹獲得基礎工資保障的權利。作為公帑資助的大學,港大此舉無疑成為一個壞例子。

港大職工會向全體職員發電郵,稱校方已完成諮詢期,期間已表明今年內不會實施新機制,而在推行任何新方案前,會諮詢職員會意見。(資料圖片)

參考報導:港大擬改薪酬機制 工會發信指變動「驚人」 斥嚴重打擊士氣

取消「COLA」 助長壓抑員工薪金

香港不少大學的薪酬調整機制有兩部分,其中一部分是參考主管對員工「績效」(apprasial)的評核;另外一部分是參考當年公務員加薪幅度調整的「生活水平調整」(慣稱「COLA」,即Cost of Living Adjustment)。前者屬於條件性,視乎員工表現,故此加幅因人而異;後者則屬於強制性,所有受條款影響的員工都會統一獲得加薪。

設立「COLA」的原意是保障所有員工,不論何種情況,至少可按當年的物價得到薪酬調整;避免欠缺議價能力、又急需工作的員工,長期工作但又不能加薪,以致出現「愈做愈窮」的情況。取消「COLA」之後,不少較低階的員工頓時失去保障,或因此無法取得合理的加薪機會。

員工的績效由主管批核,故此主導權在主管。低階層的員工如文員、研究助理等,技術要求較低,容易替換,他們相對的議價能力必定較低。在現行制度下,主管有機會「要求」助理同意在績效評審中給予低分,以壓低助理的薪金加幅。姑勿論這類情況是否普遍,如果港大連強制性的「COLA」亦取消,完全依靠績效調整員工薪酬,無疑是擴大制度漏洞,很可能令員工失去合理的加薪機會。

按物價加薪應是基本權利

當然,「COLA」制度本身也並非完美,例如「按公務員加薪幅度」來釐定的方法是否合理的確值得討論。然而,這不代表大學可以完全取消這種保障,改以績效作調整薪金的指標。事實上,按物價加薪屬勞工的基本權利,本來就應予以保障。無論僱主是否滿意員工表現,物價也會上升;長時間拒絕加薪,其實是變相減薪,這對於勞工而言極為不公。

表面看來,強調績效是鼓勵員工「多勞多得」,可以提升生產力。但實際上,完全依賴績效調整薪酬,意味主管可以完全操縱員工薪酬調整,這將使本來已處於弱勢的基層和低技術勞工的議價能力進一步下降。在此情況下,僱主可以任意以「表現平平」或「不滿」去凍結員工薪酬。「績效」恐怕會成為僱主拒絕按物價加薪的藉口,長遠更可能拖低薪酬階層的增長。

現時法例只有在釐定最低工資時參考整體物價指數,政策未有延伸保障其他勞工。見微知著,大學並非牟利機構,大部分資金來自公帑,尚且帶頭無視員工的基本權利,其他牟利機構,對於員工的剝削就必更加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