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七名區議員未有辦事處 政府兩大部門幾乎零支援
今屆區議會任期至今已經過去兩年多,但仍有區議員未有辦事處,須在街上設立流動辦事處接見居民;有區議員嘗試以「貨櫃屋」方法設立辦事處,但不成功。雖然每個區議員面對的處境都不一樣,但牽涉在內的兩個主要部門幾乎沒有提供任何支援,而且回覆不合理。
第五屆區議會任期由2016年1月1日開始,至2019年12月31日,至今已經過了任期的一半,但仍然有七位區議員未有辦事處,包括民主黨的袁海文和丁仕元、新民黨的傅曉琳、公民黨的容詠嫦等等,當中容詠嫦更是任區議員17年來都沒有辦事處。有人因為選區內只有單一發展商(如愉景灣),租金昂貴;有人因為自己所屬的選區沒有公共屋邨,找不到合適鋪位,故要在街上或閒置的空地設立流動街站和接見居民。儘管每名區議員面對的困境都不同,不能一概而論,無法歸納出區議員沒有辦事處的主因,但可以肯定的是,兩個相關的政府部門對「無殼」區議員支援非常不足。
房屋署拒絕堵塞漏洞 變相助長歪風
以正常情況而言,若落選區議員所租用的辦事處屬房署的管轄範圍,該名區議員須遷出單位,以便新任的區議員租用。不過,也有落選的區議員將辦事處冠以現任立法會議員的名義(或改為立法會議員辦事處)續租該辦事處,而房署照樣批准。
民建聯鍾樹根於2015年的區議會選舉中落選,但他改以立法會直選議員身分,與黨友黃定光聯名續租議員辦事處。以獨立身分參選的東區漁灣區議員徐子見最初打算租用鍾樹根的單位,但因房署批准鍾樹根續租,徐子見又找不到合適鋪位,被逼在公共空間設立流動辦事處。
然而,根據房署資料顯示,房署在安排可供出租的單位予議員作辦事處時,須優先編排當區區議員,其次為地方選區其他區議員,第三才是地方選區立法會議員。其後,徐子見懷疑房署違反優先編配指引,故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公署在一年多後完成有關調查,公署指出房署早在2015年發現有關租賃的政策和指引存在編配制度的漏洞,曾在2015年中進行內部商議及擬定「優化建議」,但被公署批評工作進度極度緩慢。
換言之,在徐子見提出租賃鍾樹根原本的單位之時,房署已經發現編配指引出現漏洞,並初步提出了改善的建議。房署不但沒有提供支援予區議員租賃單位,也沒有堵塞指引的漏洞、糾正問題,反而批准鍾樹根續租單位,助長「歪風」,難以令人信服。
民政署回應乏力 議員苦無貨櫃屋
其實,房署很多時只是協助議員申請屋邨辦事處,能提供的支援則十分有限,相反民政署責任更大,要管轄大部分區內的大小事。一個區議員每個月只有三萬九千多元津貼,資助他們繳付辦事處租金和聘請議員助理,有區議員負擔不到所屬選區昂貴的租金,又申請不到屋邨辦事處,唯有提出於空置的地方設立「貨櫃屋」、租用社區會堂的地方作辦事處,務求有一個「安身之所」,但有不少個案都不獲民政署批准。
民主黨袁海文在當選後提出在天橋底下設組合屋作辦事處,但事隔兩年多,事情還在拉鋸中,袁海文仍未「成功爭取」設辦事處,民政署回覆袁海文指「要再諮詢」。到底民政署要諮詢什麼、諮詢誰人呢?恐怕已經超越常人所能理解,亦難以考究。畢竟一個政策諮詢(如修改《廣播條例》、聯交所的上市改革建議等)只消數個月,但就天橋底設組合屋辦事處一事要諮詢兩年多,仍未有確實答覆,同時也沒有政策支援,可見民政署的諮詢速度十分緩慢,而且不合理。
再者,隸屬工聯會的杏花村區議員何毅淦於一年前成功申請設立「貨櫃屋」為辦事處,而何毅淦和袁海文同為區議員,待遇就截然不同。民政署屬民政事務局架構下的部門,由前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江華負責,對於上述的同工不同待遇,或會令人質疑局方有可能背負政治任務,而民政署有沒有盡力協助議員,抑或只係根據黨派而決定是否幫助區議員,成為一大疑問。
民政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當區的民政事務處會繼續留意情況,各相關部門亦會向有需要的區議員提供協助。可惜,縱觀七位沒有辦事處的區議員,幾乎沒有得到民政署任何支援。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曾經說過,區議會在政府與市民間擔任重要橋樑角色。但區議員不能在當區設立辦事處,要到其他區租辦事處(如徐子見),並不能直接接觸到所屬選區的居民,其功能或會被削弱。屋署和民政署作為兩個主要的相關部門,理應竭力協助區議員設立辦事處,主動提供支援,並非行事慵懶,不斷以「諮詢」其他部門來婉拒區議員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