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高端」領展趕走「低端」商戶 政府須硬撼大山
領展再次高價拆售旗下商場予財團。本來服務居民的商場食肆,在當年領匯接手房委會物業後,租值已經大幅提升。如今領展以高價拆售,既反映領展有錢賺盡,不顧民生需要,乃政府當年私有化遺禍,同時反映香港的深層次社會矛盾,即股東和普通市民的矛盾:大股東在購入領展的股份後,自然會最求資本的無限增值;小股東雖然佔領展的股分極小,但為了保障個人財富利益,也成為了社會改革的障力。政府必須認識到社會的矛盾,固然以回購股票與購入商場糾正錯誤愈來愈難,即使如此,政府也要盡力亡羊補牢,以示負責。
物業翻新拆售致加租加價 增加民生負擔
領展在11月28日宣布出售17個商場,作價高達 230 億港元,物業出售的淨收益為 74 億元。計及今次,領展已經拆售4輪物業,絕大部份來自當年房委會出售的商場、街市及停車場。
拆售物業行屬常見的商業活動,但是政府將公營物業出售予私營機構後,這些商業活動對市民生活造成了整大影響。領展在翻新物業後重新組合商戶已成常態。其積極引入連鎖商鋪後,提高資產價格,個體戶淪為「低端商戶」,難逃加租、結業命運。居民要花更多錢消費,車位租金普遍高於房委會同區,商戶要捱貴鋪租。據報新出售的商場,部份也會展開翻新工程,加租的夢魘揮之不去。
再者,領展當屋邨商場為商品,善價而沽,而購入者變本加厲,趕走商戶,炒賣拆售車位,意圖改變商場為國際學校等,妄顧社區居民的日常需要與購買能力。
領展多次反駁,翻新後的生意額增加,而且仍然有新租客承租,證明沒有高估租值。公司還強調領展是上市企業,要向股東負責,不能為了社區居民而損害投資者利益。然而,領展接收的是公共資產,理應優先顧及附近地區需要選擇商戶,按經濟狀況釐訂租金。以領展的規模,追逐市值租金肯定推高物價,市民生活擔子百上加斤。領展宣稱履行的企業社會責任,例如無障礙設施,以特惠租金租予非牟利團體等,既隨著再拆售資產,變得鞭長莫及。即使是領展資產,企業社會責任的得益,也被各類加價抵銷。
政府是元兇 不作為助長領展氣焰
我們不能忘記,始作俑者是政府在2004年出售房委會資產,而且一股不留,全交由私人市場控制。政府的錯,不只是出售公產,更縱容領展轉賣資產,甚至有違反地契之嫌也沒有加緊處理。
證監會在2014年放寬《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容許房託基金從事及投資物業發展活動,而且調高金額上限。政府事前沒有阻止,事後又沒有要求修例,領展就可以化身為私人地產發展商,甚至收購境外商場,買賣活動一發不可收拾。
再者,眼見領展證實或涉嫌違反地契,例如中止提供租金優惠給商場內的社福機構,或者提供制車位給地契列明以外的人士使用等,政府的回應卻軟弱無力,最多只收回豁免費用就完事。政府更稱以商業原則為由,不會干預合法合規的商業決定。
林鄭月娥在任政務司司長期間,曾稱領展是施政三座大山其中之一,建制派引述她曾召開跨部門會議處理,但到她上任行政長官,除了將落實在東涌、天水圍和洪水橋興建公眾街市,拿不出具體措施應對,意味政府也難以對付領展,幾近投降。
另一個抵抗領展的阻力,正是出於市民。反對領展拆售和管理的聲音比以往大,但也抵不住領展的「霸氣」。股東熱棒,股價大漲小回,單計今年升近四成,現值1,547億元,每股突破70元創新高。或許不少居民和商戶也買下領展股票,對沖租金和消費。或許市民和大型基金也看中領展的升值潛力,即使得益是來自榨取他人的生產。無論如何,股民就是不想領展的資產和生恴額下跌,身家就會縮水。因此,要求領展改革的力量難以聚合。
亡羊還需補牢 政府莫再縱容領展
也因為股價飊升,領展物業有價有市,公司加上溢價,政府回購股份動輒要2,000億元,即使只租入或買回部份鋪位車場,也需花相當公帑,未必划算,回購之選擇需要三思。政府應該尋找其他辦法紓解市民怨氣,民主派和建制陣營的新民黨也建議修改《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規定房託基金只可以投資於產生定期租金收入的房地產項目,杜絕從事物業發展。
民間團體也要求政府和房委會徹查已拆售、有意拆售、或者有意更改用途的物業,有否違反地契,阻止領展進一步商品化、私有化。
地政總署剛剛公開了800多幅可作短期用途空置用地。政府應該與區議會和地區團體合作,一起物色合適地方興建公眾街市和短期市集,增加街坊購物選擇。例如天水圍現時缺乏公眾街市,天華邨附近有少量空置用地,可以探討能否興建街市或墟市。在其他地方,房委會也可安排穿梭巴士,接載居民到公眾街市和房委會商場,增加居民選擇。
我們固然鼓勵市民減少投資損害社區居民福祉的股票,用消費者力量支持良心商鋪和企業。然而,相信不少投資屬於強積金、退休基金等工具,難以撇清,而且有相當股份已經落在境外股東,控制不來。政府要首先展示決心,在力所能及下,彌補批准領展上市的禍害,才可帶動股民改變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