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江水.觀點】水價又加 天怒人怨 官員為港人爭取過甚麼?
縱然港人多番要求修改東江水計價方式,但結果卻令人失望。政府剛公布未來三年付費協議沿用的「統包總額」方式,水價加幅近7%。供水協議最快要到 2020 年才能再作修訂,該方案將提交立法會討論。現行香港的購水價格比同用東江水的廣東省城市高一大截,另外,由於使用「統包總額」方式購水,經常導致浪費。內地發展急速,對水資源需求甚殷,香港長期依賴東江水對其他城市也不公平。香港主事官員顯然沒有為港人爭取最大權益,立法會議員和市民必須督促政府交代,為何屢次受制於粵方。
同一水源 港粵水價天壤之別
政府在11月21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2018至2020年的新東江水供水協議維持「統包總額」方式,水價總計約144億元,較現時合約增加7%。
這份供水合約是不平等條約。首先,港人要繳付不合理的水價。在2012至2016年,香港購入水價為約每立方米5元,東莞和深圳的水價不足1元,相差約6倍。港府只解釋東江水的價格調整參照營運成本、人民幣兌港幣匯率,以及粵港兩地有關物價指數的變化,但沒有解釋香港購水價拋離其他城市的原因。再者,香港早於1989年和1998年分別額外預繳15.8億元及免息貸款23.6億元,以協助廣東省進行東深供水系統的擴建工程。近年政府曾經指出「廣東省當局負責運作、維修及保養內地的東江水輸水管道」,依此推論,香港不用額外支付內地水道的成本,更難解釋地方差異。
統包總額推高水價 且易浪費
思匯政策研究所主席歐陽杞浚的解釋更有說服力,即港方水價包含優先購買權,保證優先獲得食水供應。然而,這個優先權,對粵港雙方人民皆不公平,也浪費食水。
此優先購買權,體現在「統包總額」方式,即預定供港水量上限及總水價。不公平的地方在於,無論水額是否盡用,香港仍須付出協定金額。那邊廂, 東莞、深圳購水是「按量付款」。
東江水目前佔本港食水供應約七至八成,是重要來源。統包總額確保港方有足夠供水量,有其好處。然而,觀乎過往十年經驗,除了2011年外,東江水年均實際供水量比預定的8.2億立方米低於一成。另有統計顯示,近十年被浪費的東江水,達11億立方米,超過一年供水量。兩者合計,港人就白付數以十億元的公帑。此外,因為水量過盛,港府也沒有節省用水、提高水資源效益的動力。
兩地人民皆受損 唯有供水企業得益
再者,粵港地理位置相近,如果出現旱情,兩地同受影響。港方屆時也不應佔去減少的東江水量。在2009年,因為內地旱災,港府提出減少供水,卻因為協議規限預留配額給港方,好意「不得要領」,水資源未得善用。
可以想像,如果東江集水能力下降,耗水量隨著城市發展增加,或者再出現旱情,但協議依舊的話,水源競爭勢必挑起兩地民間磨擦,得益者只是負責供水的廣東粵港供水有限公司。智庫「香港願景」去年的報告估算,該企業對港供水的實際毛利率,至少達六成,遠較其他地區高,是賺錢支柱,因此有相當誘因維持現時供水協議。
港府談判屢屢陷弱勢 皆因缺談判籌碼
過往,港府官員在跟粵方商討供水安排,往往處於下風。例如在1996年提出凍結供水量被拒,2002、2003年,港府極力要求粵方調低水價失敗。2006年的「統包總額」稍為控制浪費總量但無力控制水價。近年港人抱怨水價太貴、水質轉差、水塘滿溢,並非一時三刻的事。事實上,政府也羅列多項問題,例如對香港供水穩定性的影響、粵方在規劃每年用電量的運作安排、釐定固定金額及用以計算浮動金額的單位價格等。
港府問責官員及高級公務員早知問題複雜,好應該盡早與粵方磋商,並爭取更佳協議。怎料,政府在本年初才商討,更因接近年底,時間不夠而延續舊協議。這表示港府輕視食水問題,疏於準備。
歸根究柢,是港府官員缺乏談判籌碼和手腕,例如堅實的增加水源方案,減少依賴東江水,增強實力。尤有甚者,港府自我設限,估計「按量付費」的最終支付款額會較「統包總額」方式為高。粵方見狀更難跟港方妥協。
必須反思勢弱因由 港粵談判展實力
是故,港府必須反思談判失敗的原因,向立法會及公眾交代。港府稱雙方會就2020 年後供水協議的付費方式進一步討論。依據眼前形勢,最有力達致調整供水安排,降低水價的條件,莫過於減少東江水佔水供應比重,加強生產「再生水」,減少水管滲漏,加入水質要求為定價條件,以及監督興建海水化淡廠進度,務求在2020至2021年度啟用。政府也應研究如何儲存蓄洪池的雨水,免得白流大海。
新加坡政府早於2000年初期,已經降低輸入食水的比例至約一半,並繼續致力減少。該國期望在2030年,再生水和海水化淡可以應付最多85%的需求。香港也有能力供水自主。水是香港的命脈,我們需要充足水量,同時要確保多元化水源,善用公帑。現時七至八成的水需求來自東江水,供水容易受粵方左右,增加經濟和安全風險,同時為廣東城市帶來供水壓力。政府應把握機會,展現新風,洗脫因循慣習,用行動明志,為港人爭取合理而顧及粵方人民的購水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