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公屋濫用未夠全方位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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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表示,第二輪25萬個公屋入息及資產申報已回88%,仍未交表的2.8萬住戶已跌入她的雷達,須在限期內交回申請並附上書面解釋。

第二輪申報中約1200戶已主動交回又被收回單位,另外她亦透露向內地查核後,9個公屋戶因資產超標而被收回單位。針對富戶濫用公屋問題,署長形容現時是全方位打擊。

雖然我們一直認為目前公屋的入息或資產條件過嚴,脫離了社會實際情況。但毫無疑問公屋始終是公共資源,不應該被濫用。如果住戶確實已有私人住宅,或達到一定的富裕程度,他們的公屋應該留給有需要的人居住。

根據署長所說,興建一個公屋單位需要90萬至100萬元。但市民入住公屋後,每個月可以省下在私人市場約一萬多元的租金,也就是五到六年已經相當於建造成本。住戶多了的錢用在消費又好,投資子女教育又好,大致來說對基層住戶和經濟市道都是雙贏局面。興建公屋的90萬至100萬元與其說是開支,不如說是社會投資,值得多做。

由於未來兩年屯門、東涌、新界北等地區都會有公屋落成,羅淑佩有信心公屋輪候時間會降至4.5年。但只要傳統公屋和簡約公屋單位有一成多延誤落成,根據團結香港基金的推算,公屋輪候時間在2026/27年度仍會達到5.2年,因此沒有鬆懈的理由。

再者,雖然居屋復建後自2016年起陸續落成,但落成量佔比仍然只是15%,遠遠不夠滿足社會需求。最近攪珠、涉及長沙灣麗玥苑和鑽石山啟鑽苑等的新一期綠置居,便超額申請23倍。之前交通不方便的觀塘安達臣道安楹苑、安樺苑和安麗苑最終亦以70天全數售出,反映無論綠表或是白表買家對資助出售房屋的需求大,社會上很多經濟負擔能力不夠的市民需要房委會幫助置業。當局要全方位打擊富戶濫用公屋,就不能夠不大幅增加居屋供應。

換個角度說,只要將這批超出目前公屋入息或資產水平、但又未夠能力在私人市場置業的龐大夾心階層轉移到居屋單位,自然可以打擊濫用公屋問題,騰出單位供基層租住。樓價難以負擔同時資助房屋不足的問題,又是否在官員的雷達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