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斌|國家堅定深化改革 香港助力高水平開放

撰文:李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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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民斌專欄

二十屆三中全會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周詳部署,提出300多項重要改革舉措,為國家實現高質量發展指明方向。筆者希望在此與各位分享學習三中全會精神的一些體會。

第一,全會《決定》目標清晰,任務明確,總的目標是到2035年要全面建成「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同時表明2029年時要完成《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300多項改革措施,各代表着非常具體的工作任務,例如在經濟和民生領域中,要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要制定出台民營經濟促進法,既能為當前經濟增添動力,亦為長遠實現高質量發展打好基石。

積極理順體制關係

第二,全會《決定》反映中央深化改革的決心和力度。國家實行改革開放四十多年,經濟規模擴大了47倍,取得歷史性成就的同時,經濟要持續發展的挑戰越來越多,改革亦已進入深水區,不少體制機制之間的關係有待理順。《決定》涵蓋範圍廣闊,從經濟民生到教育、科技、人才,以至黨的建設制度,並且敢於突進深水區、啃硬骨頭,例如針對地方政府財政狀況,提出要完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是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首次大規模「逆向」改革央地收入關係。可以說,中央明確展示了擴大改革開放的信心與決心,讓世界看到中國長期發展是具有確定性和連續性的。

第三,全會《決定》注重統籌發展和安全,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堅實基礎。的確,在當前地緣政局持續緊張、不確定因素增多的情況下,必須加強憂患意識,強化對國家安全的保障,方能讓經濟和社會在穩定的環境下取得更好發展。事實上,《決定》對於發展和安全有深入而廣泛的論述,除了要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增強維護國家安全能力,也對不同經濟範疇的潛在風險提出警剔,包括要落實好防範化解房地產、地方政府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重點領域風險的各項措施,既能切實維護社會穩定,亦有助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協助對接國際經貿規則

第四,全會《決定》包含不少直接提及香港的內容,反映中央對香港在國家高質量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寄予厚望。除了明確表示要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以及完善港澳台和僑務工作機制等外,其實《決定》的其他很多部分,都有香港可以發揮作用的空間。

最明顯的是《決定》強調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商貿中心,奉行與國際接軌的貿易、金融、商業、法律等制度,亦是國家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地區,這些獨特優勢正是國家對接國際、擴大制度開放的重要資源。機遇當前,關鍵在於我們要積極進取、與時並進,鞏固提升自身國際化的優勢,配合國家所需,協助國家建立與國際對接的貿易、企業經營、貨幣流通、人員往來等體制機制,為國家高質量發展作出貢獻,並為自身繁榮謀發展。

作者李民斌是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東亞銀行聯席行政總裁。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