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翔傘意外調查|收費教練監管嚴全港僅七人 警員義教存安全漏洞

撰文:李穎霖
出版:更新:

上月一名女子在馬鞍山參加免費滑翔傘活動遇嚴重意外墮坡,事主傷口見骨,要做多次手術。現行法例只對收費教練有嚴格規管,要有國際資格、買足保險,全港僅七人持牌。但免費滑翔傘活動不受規管,對服務提供者的資歷亦無要求,是次事故中,本身是警員的教練,就是宣稱「義教」。
記者發現有人以「空中攝影」、「代購裝備」作包裝,向玩滑翔傘人士收取費用。港協暨奧委會屬會「中國香港滑翔傘協會」安全主任指出,過往有部份意外都涉及「義教」,支持政府「多一點規管」。立法會議員陳沛良認為,現時對免費滑翔傘活動的規管有漏洞,教他人進行滑翔傘飛行的人宜應考取認可的專業資格,保障參加者。

▼10月2日馬鞍山昂平滑翔傘意外▼

+5

民航處於2019年10月起,監管收取酬勞的滑翔傘活動,服務提供者事前要申領處方發出的許可證。據民航處公開的資料,現時全港只有七人持牌。

不過,免費的滑翔傘活動不受監管。

免費飛行攝影收費 不拍片不會飛

坊間有人聲稱提供「免費」滑翔傘課程或體驗,但會訂購裝備、攝影就要收費。記者發現有人推出「空中攝影」套餐,稱會有「義務雙人傘飛行員」帶顧客體驗,並會制作短片,盛惠2,500元。

不需攝影又會否有「義務飛行」體驗?對方無直接回答,但表示他只收攝影費用,「所以找我必會拍攝」。

這種以拍攝作包裝的「義務飛行」體驗,又有無違反《航空服務牌照規例》呢?民航處沒有回答。

「中國香港滑翔傘協會」的安全主任趙浩南是其中一名持民航處許可證,可以提供取酬滑翔傘服務的飛行員。(黃寶瑩攝)

國際資格、第三者保險、筆試實地飛行 缺一不可

港協暨奧委會屬會、「中國香港滑翔傘協會」的安全主任趙浩南指,《航空服務牌照規例》只規管出租或受酬的航空服務,器材買賣或理論課程不屬航空服務,故法例涵蓋不到這些收費服務。

趙浩南是其中一名持民航處許可證,可以提供取酬滑翔傘服務的飛行員。他指,要取得民航處發出許可證,需要具備國際認可的滑翔傘教練資格、有第三者責任保險,並通過民航處的筆試及實地試飛,許可證亦要每年續期。

+12

2月浪茄致命意外 僅「義務教練」同行

收費的發牌條件嚴謹,但不收費的是否就無問題、不需要規管呢?今年2月,一名62歲的商人於西貢浪茄玩滑翔傘時墮海溺斃,事主後來被揭只有五小時飛行經驗,事發當日有「義務教練」同行。

趙浩南指,協會自1994年起建立滑翔傘意外資料庫,亦有幫民航處做意外調查,留意到當中有一部份意外,的確由所謂免費或者義教的教練引致。然而,現行法例沒有規管免費滑翔傘活動:「反過來說,一個完全不認識這個運動的人也可以自稱滑翔傘教練,去提供免費服務。」

趙浩南相信,較有系統的訓練和操作可以避免滑翔傘事故發生,協會亦支持政府「多一點規管」。(黃寶瑩攝)

高風險運動 支持多監管

趙浩南表示,協會多年前已經留意到坊間或社交媒體上,有人以免費或平價滑翔傘課程作招徠,但他們都未必持有民航處發出的許可證:「我們覺得這件事較危險,始終滑翔傘是高風險的運動,如操作失當,有機會引致死亡或嚴重受傷。」

滑翔傘是有較高風險的運動,除了會影響玩家外,亦會影響地上的人及飛機、直升機等其他空域使用者。趙浩南指,如政府希望在滑翔傘運動上多一點規管,協會亦絕對支持:「我們相信較有系統的訓練和操作,可以避免事故或者危險發生。」

立法會議員陳沛良認為,現時香港對滑翔傘活動的規管存在漏洞。(廖雁雄攝)

議員質詢 民航處:無計劃規管非取酬活動

立法會議員陳沛良早前曾就滑翔傘活動的規管提出質詢,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當時指,民航處現時無計劃擴闊法例,規管非取酬的滑翔傘活動。

陳沛良直言 ,滑翔傘屬高風險活動,認為現時的規管存在漏洞,應要求參加者都接受並通過專業的訓練,取得認可的資格:「如果是去教他人去進行滑翔傘的飛行,我覺得更加要考取一些認可的專業資格,從而令滑翔傘活動得到保障。」

▼張小姐傷勢▼

陳沛良又指,內地及外國旅客可能會在網上平台見到本港的滑翔傘活動宣傳,因而來港體驗,認為旅客未必清楚香港的滑翔傘規管及牌照制度,政府應多加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