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塌海堤】工程違環評無後果 黃錦星上任後零檢控

撰文:陳潤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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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月前率先揭發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工程出現海堤大崩塌,衝出海面的泥土伸延達90米,施工失誤導致違反環評要求,路政署及環保署涉嫌選擇性披露資料,環保署甚至涉放生路政署。
各大傳媒經常揭發各大工程達反環評報告,究竟環保署能否有效管制工程污染問題?翻查數據,過去6年,環保署共收到52宗涉嫌違反環境許可證的投訴,但署方僅提出兩宗檢控,其中一宗更因控方證據不足,辯方無須答辯而了結。
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環保署失職,令環評制度出現漏洞,未能阻止工程商破壞環境。

《香港01》月前率先揭發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工程出現海堤大崩塌,多名立法會議員今天(3月28日)獲當局安排到場視察。(香港01圖片)

本港各大政府工程項目近年屢被揭發違反環評報告要求。今次《香港01》率先揭發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工程出現海堤大崩塌,崩塌衝出海面的泥土伸延達90米,施工失誤令工程違反環評要求。

傳媒屢揭發違規

翻查紀錄,《明報》於2015年揭發,中環灣仔繞道工程發生懷疑非法傾倒建築廢料到維多利亞港事件。當時環保署表示,十分重視有關涉嫌傾倒「膨潤土」入維多利亞港的指控,並正在展開深入調查,又稱若調查結果顯示有違反環保法例的情況,必定會向違規人士檢控。另外在2014年,《壹週刊》揭發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工程,於在沙螺灣海岸潮間帶興建橋墩。環保署當時回覆傳媒查詢,指工程涉嫌違反環境許可證,正徵詢律政司意見,事後負責工程的路政署亦已暫停有關橋墩工程。

上述數宗個案,到底環保署調查成果如何?有沒有人因為工程破壞環境,違反環評要求,需要負上法律責任?答案可能令人相當失望。

黃錦星上任後零檢控

記者向環保署查詢最近6年環境許可證的實施情況。署方回覆,在 2011年至2016年期間,環保署共收到52宗涉嫌違反環境許可證的投訴,當中僅得2宗檢控,皆於2011年檢控,佔整體投訴數字不足4%。值得留意,現任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於2012年上任,他上任後就沒有檢控過任何涉嫌違反環評的個案。

至於該2宗已被檢控的個案,罰則又有沒有阻嚇力?其中一宗是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2010年12月因在自然保育區內進行工程,環保署向工程倡議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提出檢控。最終港鐵於2011年9月被定罪,卻只是罰款1.5萬元。參考資料,港鐵2016年基本利潤逾94億,1.5萬元罰款對港鐵而言可謂九牛一毛。

另一宗檢控個案涉及文物工程,2011年8月新界沙頭角蓮麻坑村葉定仕故居修復工程,因在非許可期間進行工程,環保署向承建商提出檢控。法庭在2011年9月裁決,因為證據不足,辯方無須答辯,案件就此了結。

現任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於2012年上任,他上任後就沒有檢控過任何涉嫌違反環評的個案。(香港01圖片)
傳媒近年揭發工程涉違反環評紀錄

傳媒機構      

涉違反情況 環保署回應

《香港01》         

2017年揭發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工程出現海堤大崩塌,崩塌衝出海面的泥土伸延達90米,施工失誤令工程違反環評要求,工程負責方為路政署

環保署未有直接回應路政署違反環評要求指控。環保署早前表示不會包庇路政署。
《明報》 2015年中環灣仔繞道工程發生懷疑非法傾倒建築廢料到維多利亞港 環保署表示十分重視,又稱若調查結果顯示有違反環保法例的情況,必定會向違規人士檢控。
《壹週刊》 2014年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工程,於在沙螺灣海岸潮間帶興建橋墩

環保署指工程涉嫌違反環境許可證,正徵詢律政司意見,事後負責工程的路政署亦已暫停有關工程。

 

環保署需巡查環評監管地盤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指目前環評制度出現漏洞,制度無法阻嚇工程負責人污染環境。他又表示難以理解如港珠澳大橋的大型工程可以公然違反環評要求,但竟然毫無後果,認為環保署責無旁貸,「究竟佢(環保署)做緊乜?」

前環境諮詢委員會委員劉祉鋒表示,環保署有職責監察獲批環境許可證的工程項目。他又指香港一般對破壞環境的罰則都不重,對工程承辦商或負責人影響輕微。他建議政府應考慮除罰款以外的刑罰,以收阻嚇之用。

鄺俊宇指目前環評制度出現漏洞,制度無法阻嚇工程負責人污染環境,他反問「究竟佢(環保署)做緊乜?」(香港01圖片)

環保署6年批327張環境許可證

目前就一般大型工程項目如機場、填海、主要幹道、鐵路等,工程倡議人需設立環境小組和委任獨立環境審核員監察工程環境狀況和各項環境緩解措施的執行,定期向環保署提交環境監察與審核報告,確定環境監測數據合符相關標準。

在過去6年,環保署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一共批出了327張環境許可證(當中包括更改環境許可證及新的環境許可證)。由於在個別工程項目完成後,環境許可證持有人已交回相關環境許可證,在上述環境許可證中,現正有效的一共有310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