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案事務律師曝光 陳天立曾破產 任洗米華旗下太陽國際董事
「12港人案」被告李宇軒上月被內地遣返香港,即被落案起訴三罪。案件首次提堂後,李的家人指不認識其代表律師,他如何在羈押下聘任律師成謎,其大律師羅達雄一度透過律師樓發稿駁斥「官派律師」之說。
案件今日(7日)再次提訊,李宇軒的指示律師身份繼而曝光,他為律師陳天立。資料顯示,陳天立過往曾被頒令破產,現為「洗米華」周焯華旗下上市公司太陽國際集團(8029)董事。
李宇軒上月從內地遣返回港後,家人指一直未能聯絡,亦不認識代表李上庭的大律師羅達雄。羅達雄所屬的大律師事務所Olympia Chambers後來發稿,指羅達雄是由一間私人事務律師行委派代表李宇軒。李宇軒案今再次提訊,其指示律師陳天立的身份亦同時曝光。
曾任法援署 曾與梁美芬聯署讉責示威者
陳天立曾於法律援助署清盤破產組及刑事訴訟部門工作逾10年,其後於英國取得法律學位,並於1997年取得事務律師資格,現為歐陽陳何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兼創行合夥人,及法援署律師名冊的律師。
據歐陽陳何律師事務所網頁,該行的主要服務範圍為僱員補償、人身意外傷亡索償、婚姻訴訟、民事追討、土地逆權及刑事訴訟及保釋申請等服務。陳天立曾出任獨立非執董的國藝娛樂文化集團通告曾指出,陳主要從事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司法覆核、出入境條例及公司法有關事宜。
陳天立上月12日,曾參與聯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發起的法律界聯署,支持人大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他亦於2019年7月,參與同為梁美芬發起的法律界聯署,譴責示威者同月一日進入立法會破壞,及塗污國徽。
02年破產 19年被律政司入稟追債
陳天立2002年曾因透支,被花旗銀行入稟追討20萬元,陳同年申請破產。根據紀錄,陳天立同年11月7日獲頒破產令,並於2006年11月7日解除。陳天立於2019年,亦與另外兩名事務律師,曾被律政司入稟追討近12萬元。
曾任律師會理事的陳曉峰說,根據法例事務律師在頒令破產後不得執業,直至法庭解除其破產令,或命令逾期後,該律師才可向律師會申請「攞返個牌」。陳律師指出,律師會理事有權力開會決定是否將牌照發還破產律師,會方亦可加諸部分條款,如「不可簽支票」、「不可獨資營運律師樓等」,惟他稱破產律師毋須「重新考過個牌」。
任「洗米華」旗下上市公司獨董
陳天立2011年起出任「洗米華」周焯華旗下、上市公司太陽國際集團(8029)的獨立非執董,現為該公司的薪酬委員會主席。另外,陳亦在 2009 年 5 月至 2018 年 7 月期間,出任國藝娛樂文化集團有限公司(8228)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該公司創辦人為冼國林,冼亦在YouTube經營「冼師傅講場」頻道,內容多為支持建制、政府的政論。
陳亦曾出任工聯會贊助會、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副會長,他2017年曾以該會副會長身份,出席位於武漢市的普羅米修(武漢)律師事務所開業儀式。此外,一間名為「愿景集團控股」的內地公司2015年在香港與另一證券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時,陳亦受聘見證簽約儀式。
▼12港人背景及內地監禁刑期▼
涉偷渡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今年3月於深圳鹽田看守所刑滿出獄,被遣返回港,隨後即被警方落案控告「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協助罪犯」及「無牌管有彈藥」三罪。
案件上月31日首次提堂,李宇軒家屬指不認識其化表大律師羅達雄,李如何在羈押下聘任律師亦成謎。翻查資料,羅達雄曾於2005、2007年曾兩次涉及行為失當被罰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