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獨家】郭文貴控44億元海通H股終極曝光 香港法院頒令凍結

撰文:勞顯亮 周偉強 梁祖饒 陳信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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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美國的中國富豪郭文貴,《香港01》發現他被高等法院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凍結87億元的資產,令他操控的公司和人頭帳戶曝光。當中最矚目的是首次發現他透過離岸公司,合共控制約14.98%海通證券H股。
法庭文件顯示,海通主要股東「BSA Strategic Fund I」、「Insight Phoenix Fund」被郭文貴「有效控制」,郭還透過其他離岸公司控制海通的股份。不過,股份被凍結至今近一個月,海通證券並無發出公告。記者前往上述基金的投資經理公司查詢,職員均拒絕回應事件。

高等法院在今年10月23日,批准律政司引用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15條「限制令」條款,凍結郭文貴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人頭帳戶資產,答辯方共27人或公司,包括郭文貴本人,他的兒子郭強、姪女郭麗杰、助手屈國姣以及多間本港和離岸公司。(詳見另稿)

控制三離岸公司 持5.1億股海通H股

根據法庭文件,郭文貴有效控制(effective control)英屬處女島(BVI)註冊公司「AAGV Limited」,和開曼群島註冊公司「BSA Strategic Fund I」、「Insight Phoenix Fund」的存款和股票戶口。

上述三間公司,分別透過海通國際、星展、交銀國際、泛海證券、中銀香港、廣發證券、招商證券等戶口,持有合共逾5.1億股海通證券(6837)H股,佔海通證券發行H股的比例達14.98%。

控股基金經理人為本港公司 職員拒答問題

「BSA Strategic Fund I」和「Insight Phoenix Fund」的投資經理人公司,分別為本港註冊公司「鼎勝資產管理」(Maunakai Capital Partners)和「睿豐資產管理」(Insight Capital Management)。

記者前往「鼎勝」及「睿豐」位於中環的辦公室,兩間公司的職員均拒絕回答記者提問,其中鼎勝職員更要求記者即時刪除所有片段,但記者拒絕,最終報警處理。警方其後到場了解,並無搜查任何採訪內容及拍攝片段,登記個人資料後記者便可離去。

郭文貴投資海通 至少損手35.7億元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鼎勝的董事為陳克和陳令紘,股東為BVI註冊的同名公司;睿豐的董事為鄭智偉,股東為BVI註冊的同名公司。翻查資料,海通證券於2014年12月公布配售約19.17億股新H股,認購價每股15.62元,集資299億元,當時接貨的除了新華人壽(1336)、海峽資本和內地著名商人史玉柱外,還有兩間神秘的本地基金鼎勝和睿豐,鼎勝和睿豐共接貨112.44億元,超過配售的三分一。

內地傳媒「財新」曾在去年報道,郭文貴透過鼎勝和睿豐參與海通H股配售,但一直不知道郭實際控制的數量,直至上月底法庭文件,才知道郭文貴有效控制的海通H股的比例。

BSA Strategic Fund I在2017年12月12日,曾以每股平均價11.162元拋售20.64萬股海通H股,套現230萬元。若以昨日(11月19日)收市價8.63元計算,郭文貴投資海通證券,損手至少35.7億元。

另控制1.95億元方正證券A股

另外,根據法庭文件,郭文貴有效控制的「BSA Strategic Fund I」、「Insight Phoenix Fund」,亦持有合共約2,900萬股上海上市的方正證券(601901.SH)A股股份,持股比例為0.35%。按照昨日(11月19日)收市價每股5.95元人民幣計算,郭控制的方正證券A股,市值1.72億元人民幣(約1.95億港元)。

2013年,郭文貴旗下的民族證券,與北大方正集團旗下的方正證券合併,其後方正證券增發股份,郭文貴控制的持股比例下降,郭亦與時任北大方正集團CEO李友反目。李友在2015年被帶走,被控內幕交易,2016年11月獲判罪成,判監四年半,罰款7.5億元人民幣。

資產公司持股毋須披露持股人身份 或成漏洞

郭文貴有效控制的帳戶,持有近15%海通證券H股,但海通只披露基金持股,不知背後控制人身份。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張華峰表示,法例規定持有上市公司5%或以上股權的個人及公司,須披露其身份及所持股權,以提高透明度,不過如股東是透過資產管理公司持股,即使所持股權達到5%門檻,亦毋須披露身份,造成漏洞。

明年4月底再審核限制令

根據法庭文件,郭文貴及其他答辯方,若違反凍結資產的限制令,將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一旦罪成,最高罰款50萬元和入獄五年。

高院凍結郭文貴控制資產的限制,暫定到2019年4月30日,根據司法機構資料,高院已在當日排期再次審核此限制令。根據目前資料,暫時未知答辯方有無就此限制令採取任何法律行動。

律政司可申充公因罪所得財產

較早前郭文貴女兒郭美,被本港警方懷疑她持有的公司「安東發展」,替郭文貴洗黑錢,涉款329億港元。安東的15億元存款被凍結,安東入禀起訴警務處要求解凍,令洗黑錢的指控曝光。

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一旦罪成,警方可根據該條例向法庭申請充公令,下令被告於某個時限內變現因罪行而得的財產,撥歸庫房作為罰款,如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涉洗黑錢7.2億元罪成後,律政司正申請充公其山頂大宅。

▼高等法院凍結令節錄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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