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軍總會涉違章選總監 流產後改會章 篩選變合法

撰文:李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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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童軍總會會務再掀風波。該會3月香港總監選舉,疑違反會章、先以提名委員會篩選候選人,篩選後的唯一候選人獲大比數反對票,選舉流產。76名有資格投票的人士實名聯署,要求按會章重新確認被篩走的提名有效及重選,但會方不接納,香港總監懸空。
到7月總會再開會改會章,加入賦權提名委員會「篩選和批准合適的候選人」出選的條文,令「篩選」合法化。《香港01》5月向總會查詢,相隔兩個月後該會以律師信回應,承認發生聯署事件,記者再追問修改會章事宜,至今未回覆,該會網站上載已修改的會章,稱已在大會通過,並委任前律師會會長彭韻僖為臨時香港總監。

今年4月,七名女童軍總監向義務秘書發出具名聯署信,要求於5月的特別大會加入議程,當中包括確認女童軍總會於2024年1月收到的所有香港總監選舉提名,以及再次舉行香港總監選舉。

3月選舉疑違會章 投票逾六成人反對「唯一候選人」

《香港01》3月獨家報道,香港女童軍總會香港總監選舉疑先行篩選候選人。當時提名委會共收到兩份有效提名,委員會並未讓兩人同時出線,反而先先行投票,只推薦女童軍觀塘分會執委蘇麗珍一人出選,做法與會章不符。

《香港01》2024年3月獨家報道,香港女童軍總會香港總監選舉疑先行篩選候選人。圖中李細燕的任期已屆滿。(香港01製圖)

女童軍總會早於1月通知會員,指會於3月9日及5月9日召開會務委員會特別大會。據知,3月的特別大會舉行香港總監選舉,當日有75人以暗票方式投票,最終以20票贊成、48票反對、7票棄權的情況下,大比數否決蘇麗珍出任新一任香港總監。

《香港01》2024年3月獨家報道,香港女童軍總會香港總監選舉疑先行篩選候選人,獲得提名參選、但被篩走的張福英認為不公平。(香港01製圖)

76名總監實名聯署 要求跟會章重選

消息指,七名女童軍總監於4月9日,向義務秘書發出具名聯署信,要求於5月的特別大會加入議程,當中包括確認女童軍總會於2024年1月收到的所有香港總監選舉提名,候選人為蘇麗珍及張福英,以及再次舉行香港總監選舉。七人中一人為香港副總監,三人為助理總監,另外三人分別擔任區及分區的總監。

4月中,再有近70名女童軍總監加入實名聯署,支持於5月召開特別大會再作選舉。

至4月中,76名女童軍總監實名聯署,支持於5月召開特別大會,及加入香港總監選舉議程。信中指出,該屆任期將於5月10日,即大會後一日完結,要求在此前選出香港總監,確保各部門運作順暢。聯署信又要求任何會章未清楚列明而外加的選舉程序和驗證條件,都必須得到會務委員會同意,確保選舉按會章以公平、公正、公開的程序進行、所有合乎提名條件的候選人都能獲得公平參選的機會。

5月3日,女童軍會務委員會秘書處向成員發信,指會取消特別大會。

總會取消5月大會 稱會員已投票「否決選舉」

女童軍會章列明,特別大會可隨時由會務委員會任何七名委員要求下舉行。發出聯署信的總監皆為會務委員會委員,但這次特別大會卻未有如期召開。5月3日,即原定開會的前一周,會務委員會秘書處向成員發信,指會取消特別大會。信中指出,3月的大會「已經結束及否決選舉新任香港總監的動議」,及因沒有發出及傳閱有效的會議議程,故未能按會章召開大會。

5月的會被取消後,有署名「一群香港女童軍總監」的人士向各持份者發信,指管理層持續漠視她們的關注聯署,又形容3月的特別大會違反會章。
2023年1月29日女童軍年度大會操,前排三位身穿女童軍制服的,分別為時任香港總監李細燕(左)、會長梁唐青儀(中)及副會長陳曦齡。(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女童軍總會:會章無提可重用已結束的選舉提名

至於為何七名總監要求召開大會及加入議程,總會仍取消會議?《香港01》5月去信查詢,總會7月透過律師回覆,承認有收到聯署信,但稱3月的大會上,會員已否決選舉新任香港總監的動議(the motion for election of a new Chief Commissioner has been defeated),會章並沒有重用已結束的選舉提名的條文。

女童軍總會7月開特別會員大會,委任前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為臨時香港總監,以及委任多名臨時副總監及助理總監。(香港女童軍總會官網)

香港總監懸空兩個月 7月委任臨時總監

由於香港總監未能順利換屆,今年5月,總會多名副總監及助理總監任期屆滿後,職位一直懸空。

女童軍總會6月再發信,於7月17日再開特別會員大會,當中議程包括委任前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為臨時香港總監,以及委任多名臨時副總監及助理總監。不過,一開始發出聯署信的四名副總監及助理總監均榜上無名。

▼香港女童軍總會會章已通過修改的條文▼

3月稱篩選候選人合法 7月始改會章始加入篩選條文

《香港01》3月報道,女童軍總會會章無提過提名委員會有權力在選舉前先行篩選香港總監候選人,選舉疑不符會章,總會當時曾強調程序「合法,合規,合章程」。

不過,總會於7月17日召開的特別會員大會,議程中加入修改會章的動議,當中包括加入「候選人亦須由提名委員會批准,提名委員會是獲執行委員會依據本會會章設立」,及「該提名委員會負責從合資格的被提名人士中篩選和批准合適的候選人提交到會務委員會選舉。」據女童軍總會的網站,7月17日的會務委員會特別大會已通過修改的動議。

換言之,今年初,女童軍總會會章並無條文,列出提名委員會有權先行投票篩選香港總監候選人,有關會章改動香港總監選舉後4個月,才在大會上獲會員投票通過。

總會7月始修改會章,是否代表年初先行篩選候選人的做法違反會章?記者7月上旬再就有暮問題向女童軍總會查詢,至於截稿前仍未收到回覆。

▼修改前的香港女童軍總會會章▼

香港女童軍總會修改前的會章列明,香港總監參選人的提名及選舉方法,並無提及過提名委員會或任何人士有權力,先行篩選已獲得有效提名的候選人。(香港女童軍總會網站)

原會章無提名委員會篩選程序

香港總監屬女童軍總會的高層,會章列明,總會由會務委員會、會長、香港總監管理,每屆香港總監的任期為三年。據女童軍總會的會章,香港總監參選人應由兩名會務委員會有投票權的人員及委員提名,並經會務委員會選出。

《香港01》3月報道,女童軍總會今年的香港總監換屆選舉,原收到兩份獲足夠提名的參選申請,惟提名委員會與兩名參選進行面試後,先行投票選出蘇麗珍,並推薦她出任香港總監一職,做法與會章不符。

女童軍總會於2月27日回覆指,「本會將按照會務程序進行」,惟3月8日報道刊出後,該會同日下午再回覆稱「我們已經在兩星期前回覆新任總監的選舉完全符合會章及程序。就貴報與事實不符的報道,本會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惟無指出該會認為哪部份與事實不符。

3月的特別大會結束後,女童軍總會於同月11日再於官網發聲明,稱「我們的法律顧問確認選舉程序均合法,合規,合章程」。

女童軍總會的香港總監為非受薪職位,屬總會高層。香港總監負責推廣及鼓勵香港的女童軍運動、協助會務委員會履行職責上的工作、向執行委員會推薦區總監及助理區總監、分區總監及領袖人選等工作。香港總監的任期為三年,屆滿後可再連任三年。

前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獲委任為女童軍臨時香港總監。(資料圖片 / 李澤彤攝)

會長應由特首夫人出任 總會曾圖改會章加權力相同新職位

女童軍總會的會務過往亦曾惹爭議。女童軍會章列明,會長應由特首夫人出任,若沒有特首夫人,執委會可委任一人出任會長,性別沒有限制。

2014年,梁振英出任特首,其妻梁唐青儀接任女童軍總會會長一職,後因2018年出任特首的林鄭月娥,其丈夫林兆波婉拒出任公職,執委會委任梁唐青儀繼續擔任會長

2022年6月,李家超當選特首後,梁唐青儀的會長任期亦應將結束,《香港01》獨家報道女童軍總會擬修改會章,建議新增權力與會長相同的新職位「執行主席」(Executive Chairman),「執行主席」必須由前會長出任,而且沒有設立特定任期,可做到主動辭職。當時女童軍會修改會章的會議議程,包括「通過任命現任會長梁唐青儀擔任新職位執行主席」。

女童軍總會該次修改會章不成功,李家超妻子林麗嬋婉亦拒出任女童軍會長,並由梁唐青儀再度出任會長,展開其第三個任期。

梁唐青為女童軍總會會長,圖為2017年梁唐青儀出席女童軍周年大會操。(資料圖片/吳鍾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