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軍總會增執行主席 副會長一致邀梁唐青儀退任會長後延續會務
《香港01》早前收到女童軍總會內部文件,該會建議在會長之下創立一個新職位「執行主席」(Executive Chairman),原定於本月30日舉行會務委員會特別大會修訂會章加設職位,並委任現任會長、前特首梁振英夫人梁唐青儀擔任新職位。
女童軍總會回覆指,原定於6月30日舉行的會務委員會特別大會延期,該會副會長已書面一致邀請梁唐青儀會長延續她在女童軍的會務工作。女童軍總會表示,會方及現任會長已於較早時間去信邀請候任李家超的夫人林麗嬋出任會長。
至於該會因何故增設執行主席一職、相關職位的任期是否「無限期」直至主動辭職、委任現任會長、前特首梁振英夫人梁唐青儀擔任新職位,是否有經過遴選等問題,女童軍總會一概未有回應。
會長屬最高級 過往由港督夫人或特首夫人擔任
香港女童軍總會現時的組織架構中,最高級是會長,其次會長之下設若干名副會長,再延伸下去則為香港總監、義務司庫及義務秘書。而該會會長一職,過去百年來均由港督夫人或特首夫人擔任會長,但現任特首林鄭月娥成為本港首名女特首後,其丈夫林兆波不願擔任公職,最終會長一職由梁唐青儀續任。待候任特首李家超上任後,會長一職理論上將由李家超夫人出任。
會長下增設執行主席 必須由前會長擔任
《香港01》早前收到女童軍總會內部文件,該會建議在會長之下加設執行主席,而據文件所示,執行主席這個新職位將與會長一同帶領理事會,並訂明執行主席必須由前會長擔任,然後理事會或執行委員會通過任命便正式上任,可任職直至主動辭職為止,不設限期。
依此規定,符合資格出任執行主席除了梁唐青儀,就只有首任特首董建華太太董趙洪娉及第二任特首曾蔭權太太曾鮑笑薇。
該會原定在6月30日會務委員會特別大會的議程,分別提及「通過會章及《政策、組織及規條》的修訂」,以及「通過任命現任會長梁唐青儀擔任新職位執行主席」。
未回應加設職位原因、任期是否永續
女童軍總會在回覆中,未有解釋加設職位的原因,亦無談及執行主席的任期是否可「無限期」直至主動辭職,更未就梁唐青儀出任新職位是否經過遴選作回應。
該會僅提到,副會長已書面一致邀請梁唐青儀會長延續她在女童軍的會務工作;而會方及現任會長已於較早時間去信邀請李家超夫人出任會長。原定在6月30日舉行的會務委員會特別大會因應會長、副會長及香港總監等需進行閉環管理未能出席大會,會議已經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