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港|促進社會向上流動 放寬居屋按揭保證期至「60年減樓齡」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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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達致「切實排解民生憂難」,促進社會整體向上流動、解決房屋問題,向來是現屆特區政府的關鍵命題,尤其是當前香港面對逾千億財赤、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要思考一個低成本、高效益的方案,確實為當局帶來重大考驗。

來稿作者:周文港

適逢「居屋2023」剛完成攪珠,而且本年度居屋最終申請僅是超額認購近18倍,屬2014年復售居屋以來最低,相信會掀起社會對居屋政策一番雄辯滔滔的討論。簡單來說,從基層市民的角度出發,一般存在三道置業階梯,分別為公屋、居屋、私人屋苑;如一名與家人同住公屋的青年有意成家立室,並單獨搬出與伴侶同住,便須通過「白表」或「白居二」來申請新居屋或選購二手未補地價居屋,而另一方面,假設該名青年有意與家人一同從公屋搬遷到居屋,即可通過「綠表」入場,由此形成一道向上流動的階梯。值得重視的是,「綠表」申請必須以家庭作為單位,其購買居屋的前提,是主動交還現有公屋單位,從而讓其他包括正在於不適切居所如「劏房」的市民獲得公屋(上樓)。

所謂「居屋」,全名為「居者有其屋計劃」,又或稱為「資助出售房屋」,是政府房屋政策的常設部分,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或房協負責興建新的居屋單位,並制定執行細節。淺白一點,政策本身原意在於協助一群有意置業、但又未能負擔私樓樓價的市民,透過較優惠(折扣)價格或以未補地價方式和房委會提供的「按揭還款保證期」購買居屋,踏出置業的第一步。眾所周知,每年發售的新居屋儼如「大抽獎」,10至20多萬名申請者爭奪不足1萬個單位,成功率根本是微乎其微,促使不少申請者轉向二手居屋入手。表面上,二手居屋同樣價格廉宜,加上具備基本裝潢,理應可吸納一眾公屋或「夾心階層」買家,但現實是近年「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及其供應顯然出現了結構性收縮問題。

「居屋第二市場」出現結構性收縮現象

2023年4月26日,房屋局回覆筆者有關「活化居者有其屋計劃第二市場」書面質詢並提供數據,顯示出近年「白居二」的申請宗數甚高,但成功交易個案極低,導致這道向上流動的階梯幾乎被完全堵塞、原來的促進社會流動原意近乎失效。箇中關鍵,正正是「按揭還款保證期」。「居二」市場成交持續不振的核心原因,在於現行房委會為居屋單位所提供的「30年按揭還款保證期」,確實約束了居屋、尤其是樓齡較高的居屋單位的轉讓機會。

「30年按揭還款保證期」(坊間俗稱「30年減樓齡」),意指房委會就居屋單位提供的按揭貸款保證期(擔保期),由首次轉讓(賣出一刻)起計最長為30年。據了解,措施是考慮到居屋買家的財政負擔能力有限,為了讓一手買家向銀行爭取較高成數按揭和還款年期,於是由房委會提供30年擔保,期間業主因財務問題而無法繼續供款並斷供,其債務會先由房委會承擔,這種既有助維持銀行體系穩健,又助力買家更易「上車」,當中大部分甚至可獲銀行豁免壓力測試,掃清一切障礙,並普遍獲得銀行提供9成按揭、最長25年還款期。以一個500萬樓價、3.0%利率的居屋單位計算,即首期為50萬、每月供款額約為2.1萬元,屬可負擔水平。

現行「30年按揭還款保證期」(「30年減樓齡」)導致「樓齡愈高,供款期愈短」甚至無法上會現象普遍

不過,筆者強調上述受惠者普遍是「一手買家」,倘「一手買家」於10、20年後,有意放售原有未補地價居屋並轉購私樓,並非易事,難度則未必源於找不到買家,而是新買家因居屋樓齡漸增、按揭保證期逐漸縮短,終未能取得合理按揭而卻步。縱使局方屢次重申,房委會並無規定有關還款期必須與按揭保證期同時結束,但現實是,有關措施已直接影響買家向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居二」的合理按揭年期、成功申請按揭和成交的機會。簡單來說,現時的情況就是:「樓齡愈高,供款期愈短」。如果心儀居屋的樓齡已經高達或超過20、甚至30年,銀行幾乎甚至根本不可能批出合理的按揭年期(如:20年或以上)。再以500萬樓價、3.0%利率的居屋單位計算,如按揭期僅得10年,縱使首期不變,但每月供款額將暴增至4.3萬元,難免望門輕嘆。

市場上約九成居屋已超20年樓齡

根據房屋局提供的數字,目前約35.2萬個居屋單位中,有31.3萬個(89%)樓齡達20年以上,當中31年或以上的更佔4成,樓齡較低的居屋單位於市場上只佔少數;而截至2022年9月底,未補地價的居屋或綠置居單位共有約27.1萬個,佔整體近8成;另外有本港智庫調查指出,現時有逾20萬個(65%)居屋單位的按揭保證期少於5年或已經完結,買家因而無法申請按揭(或取得合理的按揭年期),導致二手居屋形同冰封。

公屋居民無法上居屋,影響公屋流動性

結果,面對樓齡較高的居屋單位,部分基層準買家(如青年),根本無法承擔極之高昂的首期金額,遑論緊接一連串的律師費、印花稅、地產代理費等。縱使有些買家有能力承擔龐大的首期開支,但礙於按揭年期短,變相往後須承擔較高的每月供款額,其中部分「白居二」或「綠表」準買家更因而未能通過壓力測試,最終被迫繼續留在公屋或輪候公屋,未能向上流動。這導致公屋資源長期難以釋放予劏房等最有需要人士,而迫令特區政府每年需要支付大筆公帑來興建公營房屋。

部分公屋戶具備一定的置業能力

還可注意一點,於過去4個財政年度,「綠表」申請者(包括《綠表資格證明書》持有人)於「居屋第二市場」購入單位的成交宗數按年遞增,顯示市場上有不少公屋戶具備一定範圍內的置業能力,局方應把握機會,創造更寬敞的「上車」渠道。參考房屋局提供的數據,2022-23年度的相關成交宗數約2,100宗,較2021-22 (1,600宗)、2020-21(1,600宗)、2019-20(1,400宗)分別上升32%、32%、50%,引證越來越多公屋中的「夾心階層」願意透過「居二」市場置業,確實值得特區政府提供更有利的政策環境,推動這批市民向上流動,間接釋放寶貴的公屋資源予輪候者。

將未補價居屋按揭保證期由「30年」放寬至「60年減樓齡」,有科學根據

從上述情況可見,現時「居屋第二市場」(特別是「白居二」計劃)幫助不到青年,「窮中產」充斥,變相進一步加劇水深火熱的房屋問題,必須先理順供應及需求,盡快解決根本問題。筆者認為,特區政府應該盡早打通這道向上流動的階梯,協助青年「上車」,改善他們的生活環境,預計亦有助推高本地的生育率。此舉將是「不斷增強發展動能」、「切實排解民生憂難」、「共同維護和諧穩定」的重要課題。

G19立法會議員建議放寬二手居屋按揭保證期,由現時「30年按揭還款保證期」放寬至「60年減樓齡」,助市民循「白居二」上車。(石恩彤攝)

有鑑於此,包括筆者在內、一眾來自不同專業的「G19」立法會議員,早於今年7月14日召開記者會,發表《促進社會向上流動,從按揭保證期由「30年減樓齡」放寬至「60年減樓齡」開始政策建議書》,便建議將二手未補地價居屋按揭保證期,由「30年減樓齡」放寬至「60年減樓齡」,釋放二手居屋資源,促使更多「白居二」青年準買家和公屋「綠表」戶免去財務壓力測試,協助他們在合理的財政負擔下成功「上車」,一圓置業夢想,提升整體的生活質素。根據推算,如果11.7萬個「白居二」申請人、或者每次新居屋申請者當中的大約2成都獲得「60年減樓齡」的按揭保證期的話,預料至少2.34萬個相關公屋單位將獲得釋放。若然這樣,相信將會有助最基層市民盡快入住公屋,減少公營房屋建屋成本,並同時增加「居二」市場交易所衍生的印花稅收入,無疑是「本少利大」、「小本辦大事」的措施。

「60年減樓齡」方案將令劏房戶、公屋戶、青年、特區政府、銀行業界「五贏」

經過「G19」議員仔細研究,假設局方放寬30年按揭還款保證期至60年,將有助持「白表」或「白居二」資格的青年,以及公屋「綠表」戶向銀行爭取更長按揭年期,繼而透過「居二」市場成功「上車」,提升市民對香港的向心力和歸屬感,亦有助於釋放現有高質素、地點可達度高,而且配套完善的公屋資源。不僅如此,相關措施非但不會對公共財政構成負面影響,反而因「居二」市場成交增加,相關交易印花稅亦會增加,並可望促進銀行按揭業務增長,亦大大減輕政府不斷大幅度覓地興建公營房屋的壓力和成本,屬最快增加房屋流轉和供應的低成本方法。

房屋問題已達臨界點,新政策切忌畏首畏尾

當「G19」舉行記者會後,「60年減樓齡」倡議引起廣泛討論,局方於回覆查詢時,亦正面看待上述建議,並明言會積極考慮。的而且確,這有助青年和苦苦掙扎的「夾心階層」擁有自己的物業資產,提高大家的向上流動動力,既有助於促進香港繁榮穩定,又確保他們願意留港發展、甚至提高生育意願,達致「增強香港發展動能」的目標;更何況,如之前推算,假如其中2至3萬個單位獲「白居二」或公屋「綠表」持有人接手,相關公屋單位將可騰出,最基層人士亦隨之可更快上樓。再以每個傳統公屋單位成本為65萬作計算,2至3萬個單位涉及可節省約130億至195億公帑,基本上等同興建「簡約公屋」的成本,也可避免觸發不必要爭議。

最近,筆者留意到有團體呼應「G19」的倡議,建議先將二手未補地價居屋按揭保證期延長至40年,釋放40年樓齡內的居屋供應,理據是擔心若延長保證期,將對房委會帶來長期財務負擔。筆者樂見,透過延長按揭保證期以促進二手居屋流動,乃社會普遍共識。然而,當局若最終採納「G19」或相關團體的建議,或是「中間落墨」、即延長至50年或55年,雖然也能顯示現屆特區政府有誠意通過調整現有房屋政策的細節,解決香港房屋「老大難」問題。然而,會對整個問題的解決留有尾巴。

筆者有需要指出一個關鍵點,除上文指出目前有4成居屋單位的樓齡達31年或以上,再仔細翻查房屋局另一項關鍵數據,原來「樓齡逾40年、但不足50年」的居屋大廈達120幢(以每幢大廈約400個單位計,這裡有約4至5萬個單位)(註 :房委會轄下沒有樓齡逾50年的資助出售樓宇)。換句話說,若當局只將按揭保證期輕微延長至40年或更短年期,這4至5萬個單位只會仍舊冰封,導致這項惠民措施仍然失卻應有意義,未能產生立竿見影、一步到位的成效。所以,G19立法會議員為何建議將二手未補地價居屋按揭保證期延長至60年,顯然是有科學根據。

習近平主席於「七一」重要講話上指出:「當前,香港最大的民心,就是盼望生活變得更好,盼望房子住得更寬敞一些」,特區政府亟須房屋政策上盡快交出成績。筆者懇請社會各界友好團體、尤其房屋局及整個特區政府能認真考慮G19立法會議員的建議,並在今年的《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中加以落實。

作者周文港博士是立法會議員、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教育大學協理副校長(大學拓展)。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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