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土地問題,特區政府當然有主導權
來稿作者:劉觀沃
土地問題,處處制約著香港的發展。土地問題,是橫亙在政府面前的一道繞不開,避不了的難題;土地問題,是房間裡的大笨象,政府每每閃爍其辭,遲遲找不到解決問題的方案。但倘若站在政府的角度,確實如此,事非經過不知難,成如容易卻艱辛。
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香港要解決住房問題,香港要繼續發展經濟,需要有大量的土地。香港不缺土地,只是不去開發、利用這些土地。人們不禁要問:香港政府是否對土地使用有主導權?答案是:當然有!
縱觀世界各國,土地資源的使用權必定是由政府主導。各國政府的社會制度不同,國情不同,歷史背景和文化背景不同,因而在土地管理中的行為模式必然會存在差異,但無論是完全市場模式的美國、日本,抑或是非市場模式的越南、古巴、北韓,還是國家控制市場模式的英國及英聯邦國家,它們的土地所有制都有一共同點:目標都是確保土地的合理利用、保護土地資源以及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土地問題是由財閥、組織或者個人主導的。
香港的土地政策,基本上是沿襲了英國及英聯邦國家的標準: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但在一定條件下允許土地出賣或轉讓。香港不屬於國家,但基本法規定,香港土地資源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由香港特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出租或批給個人、法人或團體使用或開發。這就表明,政府允許一定程度的土地交易和市場運作,但同時保持對土地所有權的控制。
即使實行土地私有制的國家,比如日本和美國,也並不意味著全部土地都為私人所有。日本全國城鄉土地都劃歸國土廳土地局管理,國土廳土地局下設土地政策、土地利用、地價調整、國土調查四個課。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土地管理政策,編制和實施全國土地利用計畫,限制土地交易,管理全國休閒土地。在日本,是絕不允許休閒土地白白浪費的。但反觀香港,新界的荒廢農地總面積約為26平方公里,而整個油尖旺區,面積也僅僅7平房公里而已。這26平方公里的荒廢農地,不是常耕農地,不是濕地公園,早已失去農業用途,白白曬了幾十年的太陽,或被改做成低效率甚至污染環境的作業,如停車場,廢品回收場等。而這些荒廢農地一河之隔的深圳前海,則提出了「磐石搏浪,潮湧前海」的口號,誓要把前海變成「黃金內灣」,「超級城市新中心」。前海合作區,也從最初的14.92平方公里擴容到了120.56平方公里,其體制和金融模式與香港極為相近,屆時會有大批服務業遷到前海,引發第二次產業北移,對香港而言,前海大有取而代之之勢。香港政府還在後知後覺,難道一點危機感也沒有?作為土地主導方的香港政府,難道真的無能為力?!
香港臨近的新加坡、澳門、深圳等地方,人口密度都超過香港,他們的土地問題都比香港來得嚴峻,但不存在香港那樣「有土地,不開發」的現象。特區政府必須要有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的勇氣和魄力,因為,香港特區政府才是解決香港土地問題的主導方。
作者劉觀沃是教師,曾在一間大型跨國物流公司任職進口部客戶服務。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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