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建議施政報告研究推行強積金供樓計劃

撰文:01多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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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陳傑仁

港府於本年2月已經全面撤銷新住宅印花稅NRSD、買家印花稅SSD、額外印花稅BSD 的樓市三大辣稅,但樓市仍然疲弱。最近兩年,本港負資產個案急升至逾3萬宗,樓價跌勢加劇,成交量偏低,陷入了沙士後的最長跌浪。雖然市場憧憬第4季會本港樓市會受惠於美國減息,樓價能止跌,但能否否極泰來仍是未知之數。因此現在是時候考慮是否推出強積金供樓計劃,刺激有能力置業的年輕人及家庭的需求,並讓現時供樓的業主減輕負擔,為樓市注入新活力。

積金局2017年曾研究是否容許市民動用強積金累算供款作首次置業用途,當時坊間提出不少意見,有支持亦有反對。當時政府主要考慮的是強積金制度旨在為退休作儲蓄,若以強積金作一筆過支付首期,擔心當樓價下跌、業主無力償還按揭時,或令巿民賠上退休儲蓄,令計劃與設立目標背道而馳。另一方面,當時樓價正處於高位,推出強積金買樓計劃容易令樓價更加飆升,不利於當時的環境,不是合適的时機,因此慎重考慮後不推出強積金首次置業計劃。

時移世易,現時樓市疲弱,推出強積金供樓買樓計劃估計都不會讓樓市飆升。不過,置業是要量力而為,若有關安排增加一批實力不足的新買家,將增加不少風險。因此即使推出有關計劃,亦不能完全沒有限制。據積金局8月的數據,本港人均強積金結餘是約26.5萬元,夫婦加起來可達53萬元,若完全依靠強積金作首期做9成按揭買500萬樓,當樓市繼續下行又負擔不到按揭供款時,隨時需要劈價賣樓,影響退休安排。因此,若推行強積金買樓計劃需要經謹慎的研究,將細節定立好才可推行,例如強積金買樓計劃下的買家不可以買按揭保險,即是連同強積金需要有足夠能力付至少3成首期才可以使用計劃購買。筆者建議先推出試行計劃,首階段只讓強積金存款可供樓,先讓現時負擔比較重的業主鬆一口氣,亦可以讓新買樓的業主能有一段時間不需要動用收入或積蓄供款及後再研究可否使用強積金作首期買樓。

新加坡公積金容許供樓買樓

新加坡公積金(CPF)規定55歲以下僱員供款佔入息的17%,僱主供款則為僱員入息的20%,合共供款率達37%;而香港雙方的供款額為各5%,合共10%。與香港不同的是,除了供款比率較高外,公積金也可用於購買房產、醫療保健等需求。新加坡人結婚或35歲後就可購買當地組屋,透過新加坡公積金付首期及供款,輕鬆就能「上車」買房,他們都比較傾向置業買樓。對比香港,現時有香港年輕人為排公屋,寧願不升職加薪,放棄往上流機機會,維持低薪工作只為輪候公屋。當排到公屋後又因公屋低廉的租金缺乏走出公屋的意欲及台階,並控制自己的收入及資產,讓自己不會成為「富戶」。因此,搭建一個可讓年輕人買樓置業台階,重燃置業年輕人希望才可紓緩這個「躺平」問題。

推出強積金供樓計劃的試行階段有助於在不過分干預市場的情況下,為現有業主提供一定的經濟緩衝,減少因樓市疲弱而引發的負資產風險。同時,這一措施也可以為後續可能推出的強積金首期買樓計劃進行風險評估和效果觀察,避免一次性釋放過多資金導致市場波動。這樣的措施不僅能夠穩定樓市,還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年輕人及家庭的置業壓力,為社會注入更多的經濟活力。強積金的本質目的是為市民的退休生活提供保障,因此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必須平衡好短期經濟刺激與長期退休保障的關係,避免因短期利益而損害市民的長遠福祉,並維護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

作者陳傑仁是香港廣州青年總會政策研究副主任。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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