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點論政|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是必須的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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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劉仲恒

我們常把兒童比喻為植物的幼苗。誠然,一株幼苗要經歷很多才能破土、發芽、開花,而只有開花後才能結果。所以,如果我們不保護兒童,讓他們順利地「破土、發芽、開花」,那就不可能享受到後來結果的美好。

幼苗沒有足夠能力保護自己,兒童也是一樣。由於他們年齡較小而且在能力方面正值初步發展階段,他們如果受到虐待、傷害或暴力等行為的侵犯,往往缺乏自我保護的能力。最可怕的是,虐待對兒童所造成的傷害,並不會像電腦裏的檔案那樣,刪除之後再清理資源回收箱就完事得一乾二淨。事實是,虐待會為兒童帶來相當大的身體和精神傷害,而且這種傷害一般會持續到成年。所以,如果我們不好好保護幼苗,這株幼苗將來就很難結出好的果子,虐待和摧殘所造成的傷害可能是永久的。

上個月,《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在立法會進行了二讀辯論。在歷時5個小時的辯論裏,發言的議員都表達了保護兒童的重要性,也認同政府提出要強制25類專業人員有法律責任對虐待兒童作出強制舉報,絕大多數議員都支持政府提出的修正案。

今年政府的施政報告公衆諮詢工作已經展開,筆者衷心希望《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的工作能夠順利完成。事情的關鍵不難察覺,那就是兒童即使不幸因虐待或疏忽照顧而受到傷害,他們也未必有能力求助或清楚說明事發的經過。如果碰上虐待兒童的「兇手」是那孩子的父母或照顧者,舉報個案的可能性就更低了。大家不要忘了,虐待兒童會帶來巨大的傷害,不但會對兒童身心發展造成終身的負面影響,嚴重起來還可能導致孩子死亡。所以,當下這種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純屬自願的情況,其實是不理想的。要求設立強制舉報機制,以確保可以及早發現和介入懷疑虐兒個案是非常合理的。

衆所周知,虐待會對兒童的身體、情緒、心理健康、社交能力等方面造成極為負面的影響。而根據虐待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會對兒童產生短期、長期或甚至終身的影響。曾有研究表示,受虐待的兒童越早接受介入和治理服務,越有可能減輕那虐待所造成的傷害。其實,政府方面早在2021和2022年已把擬議的強制舉報機制,諮詢社福界、教育界和醫療衞生界,並且獲得廣泛支持。立法強制舉報虐兒既然有民意支持,就應該把這件事徹底做好。

幸運的是,我們大多數人都在幸福的家庭裏長大。但我們不要忘了,不幸經歷虐待的兒童會受到學習困難、因害怕被拒絕而難以與同儕建立聯繫、恐懼內化而焦慮和憂鬱等多種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困擾,他們非常需要保護。

作者劉仲恒是放射科專科醫生、香港大學公共衞生碩士、團結香港基金顧問。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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