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勿讓飛線電話成為無良僱主瘋狂斂財的工具

撰文:01多聲道
出版:更新:

來稿作者:劉觀沃

筆者曾在一間大型跨國物流公司任職進口部客服,該物流公司是貨運代理業界的翹楚,一提起其大名,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筆者在該公司任職五年,任勞任怨,勤勤懇懇。而公司為提升其社會形象,也儘量招聘一些殘疾人事,特殊人事,或者不同膚色的合資格人事任職,以盡顯公司有社會擔當,用人唯才,任人唯賢的理念,贏得了市民大眾的一致好評。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毫無疑問,這間跨國企業紮根香港,營造了社會和諧的氛圍。說到底,「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是縈繞在香港市民心中不滅的夢想。

然而,在眾所周知的三年疫情期間,該公司發明、採用了一些新軟件。這些新軟件可以支援員工在家工作,支援不同地方資源共用。香港同事的工作,大陸同事可以通過軟件在香港以外幫忙做,反之亦然,這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然而,也讓一些管理高層突發奇想:既然香港同事的業務可以由廣州同事來完成,那我們幹嘛還需要香港員工?他們的工資是大陸員工的幾倍,把香港員工解僱,公司可以節省一大筆開銷。請大陸員工到香港工作不合法,但用共用軟件,用飛線電話的方式把發生在香港,或在香港進行之業務,轉給大陸員工做不犯法吧?

於是,該貨代國際巨頭在2023年底,在業務比起疫情前的2019年大幅攀升的情況下,開倒車大幅裁員,裁完一波又一波,把香港的基層員工基本都裁掉,用飛線電話的模式把業務偷偷轉移到大陸分公司,由大陸員工跟進。本來嘛,公司倒閉,或者整體搬遷到薪酬更低的東南亞,那是常事,無可非議。但是,你業務不搬遷,賺盡香港人的錢,但卻不給予香港人工作,那不是豈有此理嗎?你進口香港的東西賺了一大筆,我作為香港人買你這些東西尚且要納稅,作為得益者,你連工作機會都轉移走,世界有這樣的先例嗎?德國工資高,德國人是否用飛線電話把工作機會轉去捷克?美國工資高,美國是否用飛線電話把工作機會轉去墨西哥?新加坡工資高,他們是否用飛線電話把工作機會轉去馬來西亞?唯獨香港管理層膽敢這樣做!要知道,公司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全賴一班員工的無私貢獻得來的,每位員工都是公司的持份者。管理層這樣做,完全是為了自己分得更多股份,把本屬於香港員工的那份酬勞也吃掉罷了。

《基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特區須辦理手續。內地居民不論以何種事由要求來港,均須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其所在地區的有關機關申請辦理批准手續,並須持有有關機關製發的有效證件,他們亦須符合本港的出入境管制規定。有需要來港工作或需要長時間停留香港,以便參與香港公司業務的內地人士,必須先行向入境事務處提出申請。他們可透「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工作,待申請批出後,他們便可以來港工作及處理業務。如無工作簽證,不論該人士在香港從事有薪或者無薪工作,均觸犯香港勞工法例。基本法如此規定,完全是為了香港勞動力市場不受外來因素衝擊,以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該貨運代理如此做法,違背了特區政府的初衷,違背了中央政府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意願。優先保護本地工人飯碗,這是國際慣例,並無不妥。此貨運代理用如此方法斂財,有失公允而且涉嫌違反勞工法。

一石激起千層浪,倘若在以服務業,以第三產業為基礎的香港,所有公司都用飛線電話的方式轉移業務,那麼香港超過一半人口終將失業,這絕不是危言聳聽。既想以香港為基地賺錢,又想用飛線電話方式轉移工作至其他地方,降低營運成本,賺盡香港人的錢,卻不雇傭香港人,這根本是良心泯滅,吃裡扒外的行為。香港相關當局應該警惕,應該出面規管、干預,勿讓飛線電話成為無良僱主瘋狂斂財的工具。

作者劉觀沃曾在一間大型跨國物流公司任職進口部客戶服務。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01觀點」歡迎投稿,來函請電郵至01view@hk01.com。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