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黨|誰來監管香港的非私營機構或公司?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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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周小稞

過去一段時間香港的「事故」不斷。幾天前也就是7月10日深夜,中電位於深水埗的一個供電系統電壓驟降,導致周邊用戶燈光轉暗或設備跳掣。這已是今年以來中電被爆出的第八起事故,6月23日連接元朗與深圳的架空供電系統出現電壓驟降,6月12日黃大仙區內地下電纜故障導致周邊兩千多用戶電力供應中斷。另一個「事故」不斷的是港鐵。7月9日港島線一列車冷氣機件故障停駛,7月8日屯馬線一列車也因故障停駛,7月5日金鐘站有扶手電梯起火。

公立醫院則是另外一個「事故」高發地,過去半年至少出現5起醫療事故,包括6月18日伊麗莎白醫院61歲病人被插錯喉、5月25日仁濟醫院4歲女童手術縫針後心臟驟停、3月15日博愛醫院切錯病人子宮等。就連一向穩陣的香港機場與國泰航空最近也是「事故」頻發。繼6月17日貨機降落跑道爆胎導致機場北跑道暫停運作超過8小時之久後,6月23日香港機場又發生電腦系統故障,導致航班信息大混亂。而國泰今年以來一會兒機件故障折返,一會兒降落兩次失敗,更有乘客在機艙內被行李砸傷,見習機師受訓時違規操作等。

由於涉及民眾每天都要使用的電力、交通、醫療等服務領域,這些不斷的「事故」自然引起了社會與政府的極大關注。而政府的應對之策就是要這些涉事機構提交檢討報告。機電署在黃大仙地區停電事故後就要求中電盡快查明事故與成因,並在事故四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醫衛局也就近期多宗醫療事故責成醫管局全面檢視公立醫院管理問題,並在三個月內提交報告及改革建議。而運輸及物流局也要求機管局就最近的事故提交報告,檢視哪些地方可以做得更好。

每件事故背後都有具體成因,只有找到這些具體成因,才能避免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因此檢討事件並提交報告確是必要的應對之策。但如果僅停留在這樣的應對階段,那麼能否從根本上杜絕類似事故的再度發生卻值得商榷,因為在具體成因的背後可能涉及到一些制度層面的弊端,需要在更高層次上加以應對才能更有效解決問題。提交報告只是邁出解決問題的第一步而非全部。之前在類似事故發生後,政府也都有要求提交報告,但接二連三的事故還是紛至沓來。中電就黃大仙事故向機電署提交報告的同日,深水埗就爆出新的電力事故。

偶爾發生一兩起事故不值得大驚小怪,但不同機構不斷爆出「事故」則預示出機構治理可能出現了大問題。這些涉事的機構或公司有一個共同的特徵,那就是它們都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私營企業。醫管局與機管局是政府專門為提供公共醫療與機場設施服務而設立的法定機構;港鐵、中電與國泰則都是上市公司,但港鐵75%的股份為政府持有,中電與國泰雖為私人持有,但兩者都與政府關係緊密,前者從政府那裡拿到了壟斷經營權,後者曾被政府出資200億元營救。

一般的私營企業由市場定生死。如果一家企業「事故」不斷或經營不善,那麼等待它的只能是「關門大吉」。「市場」在這裡充當了這些私營企業最公正而又最有效的監管者,但同樣的「市場」監管者身份在那些非私營的機構或公司面前卻不再有效。這些機構或公司憑藉與政府的不同關聯取得壟斷或半壟斷的市場地位,並因此而拿到了市場上的「免死金牌」。雖然這些非私營的機構或公司都有完善的治理架構如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等,但沒有了「市場」這把懸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內部治理與管理出現鬆弛與滑坡只是早晚的問題。

按理說,政府理應扮演這些非私營機構或公司的最終「監管者」,畢竟這些機構或公司的生殺大權都掌握在政府的手中。而政府針對這些機構或公司過往出現的問題,也確實都有明確的態度,譬如有關國泰近期的糟糕表現,政府就冀望國泰要不斷提升服務質素。只是作為「父母官」的港府在面對眼中的這些親生仔或契子時往往下不了狠手,基本上是走形式、走過場、交代了事。更何況港府自己過往也一直是「躺平」混日子,又如何要求下邊的企業奮發有為呢?

屢屢出事故的這些非私營機構或公司所暴露的問題還只是冰山一角,很多沒有出事故的非私營機構或公司存在的問題更為嚴峻、更具挑戰性。筆者之前曾專門撰文分析西九文化區管理局過去十五年的歷程,花費了政府大量的公帑卻如今瀕臨破產的邊緣。西九管理局出現的問題其實也普遍存在於香港為數眾多的法定機構、非私營企業身上。這些機構或企業成立的初衷都是為了更有效地向社會與公眾提供公共服務,但最後的結果卻是:服務成本越來越高,但服務質素卻每況愈下。這些機構或企業問題的根源就是真正有效「監管者」的缺失。

在筆者看來,能夠真正擔當得起這一監管職責的應該是對特區政府也負有監督職能的香港立法會。作為香港社會各階層的民意代表,香港立法會與這些非私營機構或公司沒有利益上的關聯,可以扮演更公正、也更嚴厲的監管者角色。筆者建議,香港立法會可以成立專門的委員會,監管與監督各類壟斷或半壟斷的機構或公司,並賦予委員會審核這些機構或公司董事會與管理層成員的權力,從而使這些機構或公司頭頂始終懸著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而不敢鬆懈。筆者希望有朝一日,香港的立法會能夠像近期美國參議院聽證會毫不留情批判波音行政總裁一樣肩負起自身的監督職責,促進香港非私營機構或公司的持續進步。

作者周小稞是紫荊黨政策研究院研究員。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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