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引導公眾合理「放生」長遠發展漁業新質生產力
來稿作者:劉健宇
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發展海洋經濟,決不能以犧牲海洋生態環境為代價,不能走先污染後治理的老路,一定要堅持開發與保護並重的方針,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國家農業部早於2015年建立每年6月6日「全國放魚日」,全國各地漁業主管機關在長江、淮河、新安江、巢湖等流域進行同步增殖放流活動。2024年6月6日,漁農自然護理署亦聯同香港佛教聯合會響應「全國放魚日」,於大埔魚類批發市場舉行增殖「放流」活動,共放流1.8萬條幼魚到印洲塘海岸公園。未來,香港除了應積極響應國家宣傳外,亦應引導公眾合理「放生」,達致積德善洋;香港更應探索發展漁業新質生產力的方法,為香港注入興的動能。
爭取在港承辦「全國放漁日」主會場
國家農業部漁業局副局長認為,6月6日是這個時間處在春夏之交,正好是魚的生長繁殖季節,投放小魚苗正好;當日亦是海洋伏季休漁和長江禁漁期之內。增殖放流是通過人工方式投放適合該公共水域生存的水生生物,對補充漁業資源、改善生態環境、維護生物多樣性具有重要作用。同時,通過休漁放魚,對規範民間放魚行為也起到示範帶動作用。
香港過往有不少「放生」的新聞進入公眾視野,有不少放生團體較少考慮「放生」的漁種是否能適用香港水域。佛聯會會長寬運法師表示,「放流」是先專門培育幼魚,其後在專家的監管下放回適合的海洋環境,藉以改善海洋生態環境,達致生生不息;「放生」則屬佛教,其基本精神在於慈悲護生、尊重生命及眾生平等——假如使用不正確的方式,導致動物受苦、生態受破壞,則違背「放生」原意。
國家設立全國宣傳日,每年往往有一個「主會場」;2024年「全國放漁日」的主會場便位於浙江省,未來,香港特區應爭取成為「全國放漁日」主會場,讓香港正確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讓香港市民與內地居民共同慶祝。此外,港府亦應為民間團體的「放生」活動提供指引,讓教育公眾正確的「放生」方法,避免弄巧成拙。
港深共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過去香港特區與深圳市均有共同舉辦「全國放魚日」活動,今年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市海洋發展局,及港澳門漁民漁業相關協會,亦有共同舉辦「漁業資源增殖放流(全國放魚日)暨全國水產科技周」。其實港深兩地早於2007年,就珊瑚補償領域達成了合作協議,深圳市每年都會與香港舉辦有關海洋生態保護的會談。
目前,深圳正全力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並發展漁業新質生產力,保護海洋生態資源被視為重要環節。在持續採取增殖放流等系列舉措的同時,深圳還建成了楊梅坑、鵝公灣、東涌—西三個人工魚礁區,涉及海域面積764公頃。香港與深圳海陸相連,香港實應思考如何與深圳共同發展海洋中心城市。在海洋保護方面,目前,香港僅有5%水域被劃為或擬議為海洋保護區,而禁止捕魚及船隻駛入的水域不足0.01%。不少國際呼聲希望於2030年前應將全球30%水域劃為海洋保護區(Marine Protected Areas, MPA),香港當局亦應積極探討相關政策。
香港亦應發展漁業新質生產力
除了「放魚」外,近年港府亦積極推動漁業發展。環境及生態局亦擬與業界攜手制訂「漁農業可持續發展藍圖」,通過財政、基礎設施、土地和技術支援等,長遠提升本地漁農產品質量、生產力和產值。此外,政府更注資成立「漁業持續發展基金」,並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於指定四個新魚類養殖區(共600公頃),分階段提供數個配備現代化海產養殖設備的新式深海網箱,讓漁民團體租用。但現時對於香港發展漁業需要何種績效指標(KPI),則較少提及。
反觀深圳,當地已啟動建設「現代化海洋牧場」,並推進4艘10萬噸級「深遠海大型智能化養殖工船」。根據深圳市的規劃,深圳漁業經濟總產值將於2025年突破100億元,帶動全產業鏈總產值超1000億元,成為粵港澳大灣區現代漁業高質量發展的引領區和示範區;2035年更成為我國現代漁業產業創新發展、融合發展的城市範例,大灣區漁業消費體驗中心,我國現代漁業管理改革示範區、現代漁業高質量發展的特色標杆等。香港亦應參考深圳發展漁業新質生產力的方針,讓香港漁業對香港經濟有更重要的貢獻。
作者劉健宇是香港史學後進協會創會會長、世界文化遺產青年論壇(粵港澳大灣區)聯合創辦人。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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