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黨|公務員薪酬與「最低工資」
來稿作者:周小稞
當5月20日薪酬趨勢委員會正式對外發佈一年一度的薪酬趨勢調查報告時,有關公務員薪酬調整的「燙手山芋」又再次如期落在了特區政府的手上。私營機構過去一年底層薪金上漲了6.63%,中層薪金上漲了5.35%,高層薪金上漲了5.05%,政府到底是「跟」還是「不跟」?「跟」有「跟」的道理,畢竟私營機構的數據沒有騙人,「不跟」也有「不跟」的理由,畢竟過去一年香港的整體經濟增長乏力,各行各業都面臨經營的壓力,政府赤字更是年年居高不下。難怪政府有關部門在報告發佈後的第一時間就開始與各個公務員工會進行磋商,而磋商的主要內容雖然未有披露,但在筆者看來無外乎:政府會跟,但能不能少跟點?畢竟過去兩年政府都是按照這一思路對公務員的薪酬做出了相應調整。
為什麼近些年來每次的公務員薪酬調整都讓政府如此緊張甚至如臨大敵?筆者在兩年前曾撰文分析過現行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存在的弊端。現有的機制主要是基於過去一年私營機構薪酬的變化對公務員的薪酬做出年度調整。將公務員的薪酬調整與私營機構的薪酬走勢掛鉤本身不存在原則性的問題,但問題是現有機制下對私營機構的取樣出現了明顯偏差。代表私營機構主流、僱員人數50人以下的小微企業沒有被納入調查的對象,僱員人數在100人或以上的大中企業卻佔據了75%的調查樣本,結果就是調查得出的薪酬趨勢往往系統性地優於整體市場,而這也是為什麼薪酬趨勢委員會的調查結果與社會的普遍觀感出現明顯偏差的根源。此外,私營機構的薪酬同業績及表現掛鉤,有漲也有降,但公務員基本上端的是「鐵飯碗」,疏於績效考核,薪酬更是只漲不降。久而久之,沒有太大考核壓力的公務員其薪酬表現不僅大幅跑贏整體的市場,也勝出大中型的私營機構,而由此引發的社會非議在政府施政不佳的情形下變得更為敏感。
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存在的問題也同樣發生在最低工資檢討機制上。筆者在一年前也曾撰文指出,香港的最低工資檢討機制就是一個「裝模作樣」地用大量看似專業而又全面的繁複方法裝飾而成的「擺設」,不僅耗時、耗錢,而且還無用,因為最後的建議基本上還是拍腦袋而出。這樣的「擺設」最終成功地讓香港的最低工資也淪為了一種「擺設」:不僅最低工資的絕對水平遠遠低於與香港人均GDP相當的其他發達經濟體,而且最低工資的上調幅度也明顯低於整體市場的名義工資升幅,勞工市場上賺取最低工資的僱員人數佔比連0.5%都不到,這樣的「最低工資」還有什麼意義呢?和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一樣,不合時宜的最低工資檢討機制也讓最低工資偏離了合理的軌道,所不同的是,前者用一套合乎邏輯的方法合理地抬高了薪酬水平,是不折不扣的「自肥」;後者則是用一種看似專業的套路合理地拉低了工資水平,是貨真價實的「打壓」。
值得欣慰的是,政府在一年多前認識到已有最低工資檢討機制的弊端,開始著手優化,並在今年四月份提出了相關的優化建議。新的檢討機制放棄了以往繁複的程序,明確了最低工資調整的錨定,將最低工資的調整幅度與通脹及經濟增長掛鉤,前者確保最低工資的調幅不低於消費物價通脹,後者則讓最低工資升幅在經濟表現較佳時適當高於通脹。有關建議與筆者一年多前的構想大致吻合,當時筆者是將最低工資水平與名義工資指數掛鉤,規定最低工資的上調幅度不得低於檢討期內名義工資指數的升幅,下調幅度不得高於檢討期內名義工資指數的降幅。此外,筆者還建議最低工資調整幅度超出名義工資指數升降幅的部分與賺取最低工資僱員人數佔比掛鉤,以確保賺取調整後的最低工資僱員人數佔比維持在5%的水平,避免最低工資水平過低而淪為可有可無的「擺設」。
和最低工資檢討機制一樣有著明顯缺陷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也應像前者一樣來一次徹底的優化。公務員薪酬理應與市場看齊,但這個市場應該是具廣泛代表性的勞工市場,而非薪酬趨勢委員會選定的、帶有明顯偏差的樣本。筆者認為,公務員薪酬調整也要有一個明確的錨定,而這個錨定可以像最低工資一樣與名義工資指數或者通脹加經濟增長掛鉤,這樣既簡單省事,又公正透明,既可加,又可減。有了這樣的錨定,特區政府就不用每次在調整公務員薪酬時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當然公務員薪酬要比劃一的最低工資複雜許多,上述的錨定只是確立了一個平均調幅,具體的調整還需與整體的施政與個人的表現匹配。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檢討或調整機制的優化固然解決了今後最低工資或公務員薪酬調整的問題,但以往不合理機制長期運行導致的偏高的公務員薪酬標準與偏低的最低工資水平仍舊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這樣的「肥上瘦下」不僅每每引起香港社會的非議,而且也與香港發達經濟體的地位不相匹配。因此,在按照優化後的新機制確定最低工資或公務員薪酬的上調幅度時,政府有關部門應該考慮適當加大最低工資的上調幅度或縮小公務員尤其是中高層公務員薪酬的上調幅度,為實現香港社會的公平正義與和諧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作者周小稞是紫荊黨政策研究院研究員。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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