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方向|垃圾徵費「先行先試」:十年磨一劍,何時出鞘?
來稿作者:劉暢
香港作為一個人口稠密、土地資源極其有限的城市,處理日益增長的廢物已成為一個嚴峻的挑戰。政府多年來一直宣導「污染者自付」原則,力圖通過向廢物產生者徵收費用,以減少廢物產生,促進回收利用。然而,引入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俗稱「垃圾徵費」)的努力卻似乎陷入了「費盡心機試不出」的困境。追溯垃圾徵費政策的醞釀和試行過程,我們不禁要問:為何歷經十餘年、投入數億公帑、開展近千個試點,覆蓋幾十萬人,至今仍卻未能全面推行,如今卻又一次開始了「先行先試」?
我們回顧一下香港垃圾徵費政策「試行」的過程。
2006年11月,環保署展開了為期三個月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試驗計劃」,向超過2.5萬戶居民派發垃圾「專用袋」及「廚餘袋」。
2016年,政府宣佈啟動「藉廢物分類為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作準備的社區參與項目」並持續至2023年,該項目的目標,正是「試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加強減廢和回收的措施,以及向參與人士進行推廣宣傳及教育等工作。這些項目的試行經驗,將為大眾日後在不同樓宇和處所實施都巿固體廢物收費提供重要參考」。該項目是歷經七年,批出項目數百個,耗資數億,僅以2023年為例,全年度有資助98個試點,涵蓋各類住宅和商業場所,總獲批撥款金額為8000餘萬港幣。
2023年8月,環保署的「綠展隊」展開垃圾收費的推廣工作,吸引了約90000人次直接參與,宣傳所涵蓋的屋苑及住宅大廈覆蓋約全港六成人口。
2024年3月,政府宣佈14個處所4月1日起展開垃圾收費先行先試計劃。
垃圾徵費已經經過了如此長時間的試行,在即將落實之際,卻又引發了諸多爭議。市民對政策不瞭解,出現許多未決的具體問題。而當局面對這些具體的問題,回答言行不一甚至自行矛盾,讓人感覺似乎政府也未完全準備好。那這十幾年來的試點到底試出了什麼結果?試點的意義何在?為何今天我們仍在重複試了又試,寶劍已磨成針,仍未出鞘。
「試行」反成推遲實行的藉口
究其原因,垃圾徵費雖已入法,但不少關鍵問題仍懸而未決。例如,如何在複雜多樣的居住環境中追蹤廢物產生者?對於缺乏管理的「三無大廈」如何有效執法?垃圾收集站如何防止亂倒垃圾?工商廢物如何避免轉移成本?凡此種種,都需要在試點中著重探討,形成可操作方案。
然而多年來,試點似乎都未能聚焦癥結,對症下藥。更多的試點,未必就帶來更好的制度設計。雖然進行了長時間,大範圍的試行,卻缺乏明確的方向和透明的反饋機製,使「試行」成為了一個過場,陷入無休止的循環,而非一個階段性的過渡。「試行」沒有成為推動政策的工具,反而成為了一種推遲實行的藉口。「試行」期間的經驗和反饋應當用來明確政策的執行要點和解答公眾疑問,同時適時根據反饋調整政策,而不是不斷推遲決策。
垃圾徵費難產的深層次原因,還在於垃圾管理是一個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統工程。單靠一項徵費難以從根本上扭轉廢物產生和處置的舊模式。要讓「污染者付費」,就必須構建與之相匹配的減廢和回收體系,在源頭推動行為改變。這需要發動全社會力量,以教育宣導為先導,以回收基建為支撐,以循環經濟為目標,多管齊下,久久為功。試點與其糾結於收費技術細節,不如著眼於減廢回收全鏈條,在更大格局中統籌施策。
展望未來,要讓垃圾徵費真正落地生根,我們應汲取過往試點的教訓,尤其是最新一期的「先行先試」,要聚焦關鍵問題,以目標和時間倒逼試點成果轉化;加強成效評估和回饋,形成可推廣、可持續、市民可接受的實施方案。讓垃圾徵費告別「試而不行」,需要決策者和全社會共同努力,配合創新協同治理模式,發動社區力量,真正實現源頭減廢,這一項收費政策的背後,是我們對環境、資源、後代的責任和擔當。唯有扎實推進,以系統思維破解垃圾管理這一世界性難題,垃圾徵費才能從「試」出真知,邁向「行」之有效。
作者劉暢博士是香港新方向總召集人。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01論壇」歡迎投稿,來函請電郵至01view@hk01.com。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若不適用,恕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