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郊野公園不是靈丹妙藥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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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日前接受傳媒訪問表示,重提郊野公園邊陲建屋有助縮短公屋輪候時間,又舉例指大欖隧道西南面用地能夠建造約3.5萬個公營房屋單位。不過同時他亦強調「政府非有意大搞郊野公園,並非袋入面有大堆東西」,現階段只是想逐塊土地審視發展的可行性,並且目前限於單獨討論大欖郊野公園這個選址。

根據漁農自然護理署的統計數字,香港現時共有44,312公頃土地屬於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其中大欖郊野公園面積僅次於南大嶼郊野公園,當局曾在2013年修訂其範圍由5,370公頃擴大至5,412公頃。而在過去的三年間,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合計遊客由2019年的約1,120萬人次增至2021年的約1,240萬人次,但官方並無收集或公開個別園區訪客數據。

土地大辯論社會多反對

梁振英於2017年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應該思考利用郊野公園內小量生態價值不高、公眾享用價值較低、位於邊陲地帶的土地用作公營房屋、非牟利的老人院等非地產用途」,特區政府隨後邀請香港房屋協會就大欖、馬鞍山郊野公園的兩幅土地進行生態價值及發展潛力研究,但相關研究在林鄭月娥任內宣告中止。

林鄭月娥政府叫停房協研究,源於在2017年至2019年間進行的「土地大辯論」。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亦為其中一個討論選項,可是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報告發現有關方案頗受市民反對,而且「需要處理的事項及門檻無疑較多及繁複,過程中受到法律挑戰的可能性不宜低估」,令港府在2019年2月接受和表示「現階段不會繼續尋求改變郊野公園邊陲地帶的土地用途」。

儘管如此,主事官員及後依然不時出來表示保留重啟研究相關方案可能,例如去年6月時任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曾經指出「長遠來說,政府仍然可以按實際情況,在未來考慮是否有需要進一步研究這些選項的可行性及利弊」,又稱「發展郊野公園……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亦沒有說永遠不需處理」、「當我們緩出手來,當我們的規劃資源鬆動一點的時候……可能都值得我們去處理。」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曾指出,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問題較複雜。(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再上議程不當顧此失彼

隨着近年房地短缺益趨惡化,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一事當然不是不能重新提上議程,只是當局切忌將它視為代替其他更優先選項的途徑,甚至藉此繞路避開「破除利益固化藩籬」責任。像利用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作其他用途是土供組原來優先建議選項,政府也承諾過發展將粉嶺高球場的32公頃土地改作建屋,豈料上月出台計劃卻「縮水」至9.5公頃。

又如發展新界「棕地」與私人農地儲備同樣是優先選項,但政府後續檢視「棕地」作公營房屋發展可行性時,卻預設必須進行高密度發展而排除大部分地段;至於旨在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私人農地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一直未取得成績,政府卻還是不肯進一步擴大使用《收回土地條例》徵收相關土地發展,等同任由它們閒置下去。

正如過去一眾支持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人士所指出的,這個選項與其他土地來源並不存在非此即彼的矛盾,不同方案完全可以並行推進。但也正正由於這樣,主事官員才更應該讓市民及社會看到他們沒有排除任何一個選項,而不是已經將其他方法拋諸腦後,又或打算犧牲公眾利益來保護少數既得利益者。

新一屆政府成立「土地及房屋供應統籌組」,其首要職權為「在宏觀層面監督不同來源的土地供應及公、私營房屋供應」。希望作為該組主持的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能夠真正做到全面考慮所有土地供應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