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設副司長能否改善施政效能?
歷屆特區政府被批政策局之間各自為政,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未能擔起督導和統籌工作。行政長官當選人李家超在周日(15日)受訪時雖然沒有透露政府架構重組方案細節,但他表示擔任司長期間忙碌,需要時間思考政策。盛傳他有意新增副司長,分擔現時兩位司長職責。其實,要政策有效落實和禆益社會,增加副手只是一個可能方法,但關鍵始終在於問責官員要更換施政思維。否則,光增加副司長無助施政,只會架床壘屋。
現屆林鄭月娥政府為下屆政府提出架構重組方案,建議增設副司長為大型區域發展和跨局議題提供更高層次的協調,但留待下任持首考慮。李家超周日指重組方案要在行政會議討論後才發表意見。不過,他表示在擔任政務司司長期間,工作繁重,除了要經常主持十多個委員會,也要時間思考如何下放政策局執行,認為要有能力統籌。有報章引述消息,他會增設財政司和政務司副司長,前者協調發展局和房屋局工作,後者負責扶貧及青年事務。
覓地建屋、扶貧和重建與青年關係是政府要務,李家超重點處理這四大範疇優先施政。若然報章消息屬實,外界可解讀為他預期分管司長職務可以增加施政效率。
加了副手還要換腦袋
但數不是如此簡單。歷屆政府施政失誤,真的是因為司長分身不暇,統籌不效導致嗎?以土地房屋為例,固然香港覓地建屋的進度緩慢,身兼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主席的財政司司長要為疏於督導、未能及早督促發展局和運房局精簡流程負責,但問題整個管治階層的思維缺陷和決心不夠。政府始終不肯打破地產財團和原居民等土地既得利益格局,最簡單的例子是收回粉嶺高球場建屋和終結丁權。李家超在政綱提出由司級官員帶領委員會加強統籌造地建屋,釋放私人土地發展潛力,但若司級官員沒有解決問題的魄力,甚至忌憚既得利益,未來土地房屋發展難言公平公義。
再以政務司司長為例。現時司長身兼15個諮詢委員會和督導委員會主席,又要履行一系列法定職能,擬定立法議程時間表,的確光是開會已經花掉不少時間。若由副司長分管扶貧職務,理論上可以騰出時間給司長監督其他政策範疇。不過,副司長人選必須擺脫舊有扶貧思維,尤其要著墨改善一次和二次分配,才可達致扶貧目標。這包括提升最低工資,亦要為減貧定下目標,以及落實全民退休保障,絕不可滿足於解決千人跨代貧窮的計劃。
統籌角色豈可看輕
現時社會對政務司司長角色和職能較多討論,因為林鄭月娥早前形容該職位自李家超辭職參選後懸空「對特區政府的工作沒有甚麼大影響」。誠然在高官問責制推出後,部分政務司司長的權力轉移到政策局,政務司司長自此着重統籌部門的角色。不少評論認為統籌如同等閒,但只要司長認真履職,包括督促政策局完成目標,協調部門間的矛盾,調動資源排難解紛,一樣有助推進政策落實。
總的來說,要改善施政效能,解決社會痼疾,新政府設立副司長只是其中一個方法,重要的是團隊革新思維,而且排除萬難達到目標。李家超提出為政策設立關鍵績效指標(KPI),是推動政策局履行政綱和施政承諾的方法。他提到新制針對事項而不打算針對人,但如此一來就欠缺約束力,指標跟現時的服務承諾分別有限。指標應該最少跟問責團隊的升遷和待遇掛鈎,而政務司司長統籌部門工作,更應要受牽涉跨部門跨政策局的指標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