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要為公屋輪候市民著想
本星期一(2月21日),房屋委員會公布公共租住房屋最新平均輪候時間和申請數目資料。過去十二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為六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為四年,分別較上一季上升了0.1年及0.2年。截至去年年底,約有1.52萬宗一般公屋申請,以及約9.65萬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
公屋平均輪候時間上次到達六年之久,已經是23年前即1999年的事情。當時的香港尚在首位行政長官董建華任內,他於1997年10月第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把輪候租住公屋的平均時間縮短至三年」,甚至還為此訂出了追求在2005年達標的具體時間表。該目標後來表面上得以完成,但有相當程度是靠排除計算非長者一人申請的輪候時間達到。
應對公屋申請本末倒置
在此之後,特區政府始終聲稱公屋平均輪候時間三年仍然是其施政目標之一。按照常理來說,想要維持達標最佳作法必然是持續修造或重建更多公屋單位,不過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實際情況卻是建屋數量一直呈現下跌趨勢。房委會的租住房屋落成量便曾經由2000/01年的55,492個單位,暴跌至2014/15年的9,938個單位。
隨着單憑排除非長者一人申請的計算方法再不能將數字壓到三年以下,主事官員還開始推出其他捨本逐末的措施,包括在2015年推出「綠表置居計劃」吸引原有租戶騰出單位給予輪候家庭,同時又修訂公屋配額及計分制來進一步減低非長者單身輪候人士的配屋機會和申請意欲,最新例子則有林鄭月娥提出將「綠置居」未售出單位開放給予申請公屋逾一年人士購買。
社會期盼公屋申請者能達到平均三年上樓目標,是想滿足這群人的居住需求,讓他們可以在香港獲得安生樂業之處,毋須抵受高昂房租以及「劏房」、「籠屋」一類困苦環境。無奈觀乎當局近年應對公屋申請之法,似乎只是想方設法盡快「追數」、「造數」滿足門面指標,並非有意真正關切和改善牽涉市民的居住情況,所以總將心力投放於最為根本的廣建公屋之外。
輪候等待情況或更嚴峻
尤其令人驚訝的是,房委會日前解釋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為何上升的時候,竟然倒過說是因為有幾個公屋項目於去年底落成入伙,「讓為數不少輪候已久的一般申請者獲編配公屋,他們的輪候時間因而反映在最新的平均輪候時間中」。此等說辭更讓人覺得當局完全未將市民的真正輪候時間當一回事,畢竟正因為計算僅考慮獲配者的情況,餘下一群留在輪候冊的家庭才更值得關注。
現時輪候冊的1.52萬宗一般申請裏,不少家庭等待日子恐怕老早已經超過獲配者的平均輪候時間。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間獲安置入住公屋的1.58萬宗一般申請,有逾半約9,100個家庭的輪候時間在六年或以上,便隱約透露出這個問題。況且正如上文所述,這些數字還未計及輪候時間肯定更久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足見整體輪候者的情況隨時要比平均輪候六年之數更為嚴峻。
公屋平均輪候時間重返六年,回到三年上樓承諾之倍,可謂突顯港府制訂施政目標形同虛設,甚至可說是香港整體管治缺乏「目標為本」的一個縮影。幸運的是,「北部都會區」等長遠發展項目上馬在即,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民調反映約五成半市民認為它有助解決本地房屋問題,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日內將發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我們希望從中可以看到在社會運動與疫情平息之後,治港者真的能回應社會期望、拿出實際建屋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