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需要的是自我革命
周一(24日)舉行的2022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沒有如剛經歷了反修例運動的2020年或者《港區國安法》生效不久的2021年般受關注。但誠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致辭所言,開啟典禮「讓公眾聚焦司法工作與法治」,「亦提供一個機會向公眾闡述司法機構面對的挑戰」,箇中仍然不無值得我們反思之處。尤其是司法機構在兩個月前接連收到恐嚇信件,香港法治面對的挑戰不能言輕。
作為司法機構之首長,張舉能除了強調法庭在保障基本權利時予以廣義的詮釋,並對權利的限制採取狹義的理解之外,亦提了不少回應社會需要的措施。於去年8月起,司法機構實施兩層架構的投訴處理機制,以提高透明度和問責性;去年在高等法院憲法及行政訴訟案件中試行新規定,法庭在押後宣告判決的同時必須給予頒下判決的日期,並計劃於本年內擴展至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的所有民事案件,以提升司法效率。
若說法治有賴法院捍衛,但律政司的角色同樣舉足輕重。律政司作為政府的法律部門,須要以法律政策促進法治和司法公義,及加強社會對法治的瞭解和實踐。司長鄭若驊在致辭時便提及香港的憲制秩序,以及《香港國安法》和選舉制度條例修訂這兩項重大舉措。雖然鄭若驊提及律政司會獨立履行檢控職責,但近年律政司一些刑事檢控或不檢控的決定引起爭議,一些案件的檢控進度亦不無改進空間,如何做好公訴人的角色無疑是重要課題。
法律不能政治化 社會不能自毀法治
至於大律師公會新任主席杜淦堃,他在致辭中提及大律師不能被視為「戴假髮的政客」並因而失去市民的信心。尤其值得留意的是不論他本人抑或他所引用的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布雷耶,他們所說的都不是大律師「不能成為」政客,而是「不能被視為」政客,這意味大律師予以社會的觀感也是至關重要的。杜淦堃提及大律師公會不會參與政治,就法治議題發聲時也不會帶有政治考量,顯然也是在回應着親建制力量近幾年對大律師公會捲入政治風波的批評。
然而,若以為香港的法治只靠賴法院、律政司、大律師及律師的話,那是大錯特錯的。除了張舉能提及有市民試圖威嚇法官或施壓之外,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亦指出種種恐嚇行為只是在企圖不當地影響法官的獨立判決程序,損害香港健全的法律和司法制度的聲譽。說到底,不論香港的法治本身是否在近兩年受到衝擊,這些企圖破壞司法程序的行為亦只會破壞法治本身,甚至令「法治已死」變成了自我實現的說法。
過去兩年,不少人說香港的核心價值崩壞,前景不再。但就好似法治一樣,其實所有人都對此有責任,司法機構、律政司、專業人士以至社會本身都應該做好自己的本份,過則改之。中共政權經常強調要「自我革命,刀刃向內」,某程度上這句話也適用於香港。與其只知批評別人,不如反問自己應該怎樣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