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銷綠置居貨尾 只能治標未求治本
特首林鄭月娥周四(30日),公布幾項推動市民置業的措拖,其中一項是容許輪候公屋逾一年者購買本期末綠置居貨尾單位。此措施表面上旨在善用房屋資源,但未有針對單位過小這個滯銷之本,遑論檢討整個綠置居政策。
現行綠置居的主要對象是公屋現有住戶,原意是給現時公屋居民用較低的成本置業,在政府的置業階梯上介乎公屋和居屋之間,同時鼓勵公屋流轉,尤其針對公屋富戶。不過,近500伙蝶翠苑及青富苑綠置居單位因為面積太小,經過一輪銷售後仍然滯銷。
林鄭指新措施可讓申請者中籤後直接購買綠置居單位,無需再輪候公屋。這做法能減少空置單位,原意可以理解,但給輪候公屋逾一年者申請綠置居貨尾單位,亦會衍生種種政策矛盾。
負擔能力成疑 未能針對滯銷根本
首先,即使迷你綠置居單位便宜,但住戶始終要應付首期和每月還款,基層「上車」未必符合其福祉。而綠置居的按揭資格較居屋和私樓寬鬆,既不需要經過壓力測試,又不需要按揭保費,更有指銀行只依靠買家填報家庭入息水平。在這情況下,難保有申請人高估日後還款能力。
故此,輪候公屋者尤其需要考慮個人和家庭財政狀況,不宜看到樓價廉宜就申請,銀行亦有責任評估申請者的經濟條件。
安居比置業更重要
林鄭稱新措施為先導計劃,但先導計劃大有機會變成恆常計劃,因為綠置居是從興建中的出租公屋選出,只要政府一直生產小型單位,而單位繼續不獲公屋居民垂青,貨尾單位就必然出現。這現象亦反映市民抗拒納米樓。
更根本而言,綠置居的問題不只是貨尾滯銷。打從2015年計劃落實起,批評聲音不絕於耳,包括搶去市區出租公屋單位,加劇居住不平等;長遠可編配的的出租公屋供應減少;強化置業主導思維等。即使林鄭在同日宣布延長綠置居在第二市場禁售和流出自由市場的年期,但始終未有完全與私人市場分割,未能擺脫私樓走勢影響。單位太小而滯銷只是錯誤政策之下的苦果之一。
綠置居貨尾單位固然要解決,但政府不可藥石亂投。更重要的是,市民最迫切的需要不是置業而是安居,政府要全盤檢討置業階梯理念,首要任務是廣建公屋,提升公屋面積和質素。政府首次宣布為一幅私人住宅地皮訂下住宅最小面積,其實市民不論身處任何階層,也值得住大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