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車無奈煞車 源於政策定位不給力
旅遊事務署周四(23日)宣布,政府經詳細評估美食車先導計劃的成效後,決定於2022年6月1日結束先導計劃。商經局指,美食車業務只在推出首年表現較好,其後兩年業務持續下跌,發展並不理想,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及社會運動的打擊之下,業務表現於去年上半年更跌至最低點。不過有檔主就指現時生意正值好轉,更是計劃推行多年以來最好。
美食車先導計劃在2017年推出,當時預計共有15架美食車可投入服務,兩次延長後本來預計可進行至2022年2月2日。計劃不但出師未捷,兩架美食車於中標後率先退出計劃。及後礙於計劃中有指定場地限制,而12個營業點中大部分的場地人流不如理想,導致營業額亦相應不盡人意。惡性循環下,計劃餘下的12架美食車當中,只有六架較常營運,而他們亦只會在三個人流較為充沛的營業點出沒。
雖然參與政府計劃亦不意味著參與者一定能夠取得好結果,但現時政府指結束計劃的原因是由於業務表現欠佳,又把疫情影響及社會運動等非預期因素計算在內,對參與者而言無疑是非戰之罪,而背後導致營運失敗的主因其實應該要歸咎於政府的規劃失策。
美食車是為了旅遊景點嗎?
政府指美食車作為推廣旅遊項目的運作模式已經過充分的試驗,但其發展未能達致政策目標,事實上卻是計劃運作本末倒置。回顧當時的立法會討論文件,由美食車先導計劃的定位「為提昇及豐富香港的餐飲選擇,為旅客及市民帶來更多特色美食」可見,美食車可移動式經營的特點根本沒被視為計劃的重點。
又或者由於開展計劃前需要與食物及衞生局、食環署、運輸署、機電工程署、消防處及環境保護署等不同政府部門共同議定先導計劃的發牌條件和規管架構,當各部門又獨自有不同的規限需要遵從而又難以作出豁免時,變相要對美食車左閹右割,造成現時「不良於行」的局面。
大體上,當美食車只能夠在指定的地點經營,其實與設立餐廳於旅遊景點附近並無分別。再退一步而言,如果提供美食是要為了宣傳旅遊,為甚麼不直接開餐廳?推廣旅遊與可移動的車輛有何正面關係?政府似乎從未明確答覆。當計劃在設想初期走了歪路,最壞的結果亦必應運而生。政府必須吸取教訓,避免下一個計劃失敗。
M+能否為美食車帶來商機?
美食車現時先要獲運輸署列為特別用途車輛,車身種類定為「 流動食物處理車 」,方可開展營運。但續領的美食車車輛牌照條款已於去年底修訂,列明「不得用作美食車先導計劃下的美食車以外的用途」,即將來計劃結束後,車輛就不會獲運輸署續商用車輛牌,除非改裝成貨車用作運貨,否則將不能在馬路行駛,成為「廢物」。
現時有美食車車主表示現時在西九文化區遊人絡繹不絕,正值生意好轉期。單純計算M+博物館開幕一個月已錄得25萬入場人次,而文化區內只六間小型餐廳,其實難以應付入場人流。政府可考慮讓特許現時美食車車主繼續於西九文化區營業同時滿足遊人與車主的需要,並參考流動小販牌照模式管理美食車,包括不容許「繼承」或「轉讓」美食車經營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