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L年代的社會要反思責任
日前YouTube及連登討論區廣泛流傳一段影片,顯示九龍城的一條街道上,一名男子涉嫌以言語威嚇另一名男子。片段中相信是人稱「Rock哥」的KOL(網絡紅人/意見領袖)後來被捕。
據報道,「Rock哥」早前接獲一名13歲男童求助,指可疑男子透過社交平台向自己索取不雅照片,並誘使其做出一些猥褻行為,所以自行採取行動。
有關片段在網上廣泛流傳後,警方鎖定片段中相關人士身份,並拘捕包括「Rock哥」在內的兩名25歲男子,涉嫌非法禁錮,而片中懷疑被威嚇的23歲洪姓男子則因涉嫌「藏有兒童色情物品」被捕。
見義勇為非開脫藉口
正如警方指出,見義勇為雖然是好事,但當市民懷疑有罪案發生,應立即通知警方,而非採取不法手段或私刑以達到目的。罪案本應是警方的專業及工作,但當社會中愈來愈多影片創作者及KOL,似乎連偵緝罪案都能夠被轉化為另類的實況娛樂題材。
就是次案件可見,倘若上述的網絡紅人們未能清晰判定社會以及法律紅線,縱然出發點是為了伸張正義亦有機會誤墮法網。作為大眾焦點,同時亦有大量年輕受眾,他們理應顧及自己的影響力,不應因為網絡點擊率而以身犯險。
為何年輕人選擇找KOL?
是次「Rock哥」禁錮案無疑是反映出時下年輕人對於社會問題的處理手法與過往社會認知有差距。以過往一般認知而言,對於罪案的處理定然是向警方求助;地區事務則會向區議員或地區組織反映,而社會問題就可以向傳媒揭露以爭取更多曝光換取社會鎂光。
在網絡年代,一眾影片創作者及KOL似乎就成為了地區人士與傳媒的共同體,無論是他們自發的創作,或是通過大眾投稿取材,在部分程度上都與過往媒介所提供的功能有所重疊。其中一個例子便是「極醜惡大叔」,此名網民在2010年開始揭發上水區內的社區事件、警察醜聞甚至政府部門及政黨失職事件。而在本次「Rock哥」禁錮案中更顯示出所謂KOL甚至涉足偵緝罪案事宜。
社會各界可以藉這次事件反思,有否為自身定位提供足夠宣傳以及與大眾的連結,充分發揮自身在社會中的效能。同時以網絡作為根據地的一眾創作者亦應遵循社會界線,在面對牽涉到法律及罪案層面上的事宜時,應交由專業人士而非憑自己力量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