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共同富裕啟程 香港尚要落後多少?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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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星期二(8月17日),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研究紮實促進「共同富裕」、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和做好金融穩定發展工作等問題。根據新華社的報道,他在會上發表講話提到「共同富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徵,並且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但會議同時亦強調「共同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要分階段促進共同富裕」。

中央財政經濟領導小組於1980年成立,原本是北京方面領導經濟工作的議事機構,自2013年起升格為進行經濟社會重大戰略政策決策的機構,到2018年又改組為正式委員會以加強對國家事業全局的集中領導,並且「強化決策和統籌協調職責……負責相關領域重大工作的頂層設計、總體布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身為小組組長及委員會主任,習近平前後以該些身份主持召開過17次小組會議及10次委員會會議。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後,如何持續發展,實現共同富裕,成為擺在中共案頭的頭等大事。(美聯社)

共同富裕首列中央決策

習近平過去曾多番提出「共同富裕」概念,他在2012年當選中央總書記當天便向中外記者表示自己對人民的責任之一是「努力解決群眾的生產生活困難,堅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甚至早於2001年在任福建省長期間就撰寫過學術論文主張「協調好各種利益關係,以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不斷縮小貧富差距,實現共同富裕」,由此可見這個構思一直都是他治國論政思想的主軸。

中財委今次名正言順研究「共同富裕」的問題,標示着促進「共同富裕」成為未來國家財經決策的主要路向。在此之前,領導小組第10次及第13次會議研究過扶貧開發與擴大中等群入群體工作,而中財委第四次會議也有研究以「脫貧攻堅」任務為主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補短板問題,但直接研究「共同富裕」卻是第一次,可以說是為上月建黨百年100周年大會習近平指出要「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正式揭開序幕。

地方整頓工作即將推展

值得注意的是,中財委會議強調「要堅持循序漸進,對共同富裕的長期性、艱鉅性、複雜性有充分估計,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徑,總結經驗,逐步推開」,而事實上這次會議有不少要求都跟早前中央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一致,包括推動低收入人群邁入中收入行列、「基本服務均等化」、「合理調節過高收入」與所謂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社會分配結構,可見促進「共同富裕」將站於地方前線工作的基礎之上。

此外,與過往「共同富裕」的官方論述有點不同的是,中財委會議今次更多強調了「依法」、「合法」問題,像是強調「重點鼓勵辛勤勞動、合法經營、敢於創業的致富帶頭人」、「依法保護合法收入」、「清理規範不合理收入,整頓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合法致富」以及特別兩次重申「取締非法收入」等等,再加上會議另一議題剛好又牽涉金融體系監管,說明日後促進「共同富裕」必然也會伴隨着對高收入既得利益者不當收入的整頓。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左)與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右)。(羅君豪攝)

話說回來,中財委提到的「各地」按理應該是包括香港在內的,無奈特區政府高官至今還是一如以往繼續輕視收入分配工作。財政司長陳茂波仍然抗拒透過稅改處理本地貧富懸殊問題,勞福局長羅致光周末更於網誌將基層工人不能分享經濟成果貶作「政治的語言」及視為理所當然。任由抱持這種態度的人掌握本港決策,香港恐怕連「脫貧攻堅」目標亦無法實現,遑論是再下一城的「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