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否對勞福局感到失望?

應否對勞福局感到失望?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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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周三(16日)通過無約束力議案,要求政府制訂可持續失業貸款政策,及設立失業援助金。毫不意外地,勞工及福利局充耳不聞。

常言有期望才有失望。對於勞福局再一次拒絕設立失業援助金,或許已經是香港人的意料之內,連期望也沒有了。想乎此,也不知應否還感到失望。

工聯會出身的副局長何啟明表示,「早前在立法會和其他場合已多次指出,政府察悉持份者就設立失業援助金的不同建議及討論,亦已就此詳細解釋政府對設立失業援助金的分析、看法和立場。」

非不能 不為也

局方的理據是什麼呢?大概市民也聽到懂得背了,就是「設立有時限或有限期特別援助的建議在執行上有很大困難,亦難以在短時間內終結,最終相當可能會演變成恆常運作的制度」。但至今仍然沒有人能解釋,為什麼行政上的困難不能克服?為什麼在恆常化之前,不能特事特辦,臨時運作?到底是不能還是不為?

副局長又說,「如要推行全新的失業援助制度,我們先要把它與現有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制度一併考慮,這需要認真及詳細的研究和社會討論」。但政府又有沒有研究和討論?若然沒有,這難免更像是託辭。

林鄭政府不時將管治問題歸咎於「反對派」在立法會阻撓施政。但現實是如今的立法會已經沒有民主派,只剩建制派當道,但議員通過議案要求政府設立失業援助金後,政府還是百般推搪,沒有從善如流。是別人還是官員本身在阻撓施政?

取消強積金對沖|政府決定不推僱主儲蓄戶口 勞福局:行政成本高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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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2025年5月1日落實,上屆政府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時,擬強制僱主額外供款1%注入新增的「專項儲蓄戶口」,以支付取消對沖後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勞工及福利局在最新提交立法會文件指,顧問研究結果顯示「專項儲蓄戶口計劃」 行政成本高昂,須耗費大量資源,但1%供款不足以維持計劃的長遠可持續性,效益不高,因此政府決定不推行「專項儲蓄戶口計劃」。

政府將於2025年5月1日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料圖片)

2018年施政報告提出取消強積金方案,兩項配套措施包括推行「政府資助計劃」,分擔僱主在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長服金支出,另一配套是設立「專項儲蓄戶口計劃」強制僱主儲蓄,協助支付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長服金。

勞工及福利局今日(6日)提交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文件指,立法會去年上半年審議取消對沖條例草案期間,持份者就「專項儲蓄戶口計劃」表達顧慮,因此政府認為應再檢視「專項儲蓄戶口計劃」,並委聘精算顧問評估計劃成本效益。

顧問估算計劃推行初期每年行政費$1.5億 30年後達$6億

勞工及福利局稱,顧問評估指,強制超過30萬名僱主供款下,為確保僱主依法開戶、每月收集供款、審批提款申請、核實提款用途及處理各項特殊情況,須制訂繁複程序及委聘外判服務機構處理計劃日常運作。估算計劃開始運作時,每年行政費高達1.5億元,預計實行30年後行政費用高達6億多元,而由計劃推行第六年起,有關費用將全數由僱主支付。

顧問亦重新評估「專項儲蓄戶口計劃」可持續性,如以2019年「對沖」個案宗數和涉及金額分別較2015年上升9.9%及39.5%作基礎,顧問估算微型企業戶口結餘普遍不足,有相當比例的大型企業沒有足夠結餘,但如須讓所有僱主均有足夠戶口結餘支付遣散費╱長服金,供款水平須高於1%,惟增加供款率將進一步限制企業現金流。

勞工及福利局總結指,在最佳化「政府資助計劃」後,僱主應可應付取消對沖後的額外開支,僱員方面,最佳化破欠基金後,僱員權益已獲更大保障,而近年本港經濟及金融環境轉變,利率上升,企業希望保留資金自由運用,且疫後經濟正在復蘇,不宜再強制企業供款。

勞福局:行政成本高 1%供款不足維持計劃長遠可持續性

該局稱,顧問研究結果顯示「專項儲蓄戶口計劃」行政成本高昂,須耗費大量資源,但1%供款卻不足以維持「專項儲蓄戶口計劃」長遠可持續性,效益不高,因此決定不推行「專項儲蓄戶口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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