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憂「不打針就被炒」 政府應防止「疫苗歧視」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周一(12日)提出食肆復業路線圖,食肆全部員工完成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後,可以增加每枱客人數目及延長堂食時間,最快可望在本月29日起推行。隨後有傳一間經營宴會的中式餐飲集團發內部通告,要求員工接種疫苗,否則員工停工。社會期待經濟復常,但不少人仍對打針心存顧慮,政府應做的是釋除猜疑,而僱主則應提供誘因,鼓勵讓僱員樂意接種。若然市民感受到的是政府藉僱主向打工仔施壓,不打針會被歧視,勞資衝突只會增加,一旦導致更多失業者,實非香港之福。
本港疫苗接種率不高,截至周三(14日)約63萬名市民已接種第一劑疫苗,32萬人已接種第二劑疫苗。政府設法增加誘因,鼓勵市民接種疫苗,合情合理。但從事餐飲業者眾,相當部分未有打算短期內打針。當有大集團提出「不打針就停工」的安排,隨了本身的從業員面臨如強制般的壓力,亦可能引來同業跟隨。林鄭把打針與放寬恢復晚市堂食綑綁,有業界表示認為這不是誘因而是強制,如何令業界更加自願地接受疫苗,值得官員考慮。
平機會、勞工處說不清
更重要的是,僱主是否可以要求沒有接種疫苗的僱員停工?相關做法會否觸犯反歧視條例?平等機會委員會只表示患有嚴重疾病人士或孕婦因為不接種新冠疫苗而被解僱,有可能構成間接歧視,除非僱主有合理理由。那麼,僱主對沒有打針的一般僱員有較差的待遇是否犯法?平機會只籠統回應,因為對某人的歧視是為了保護公眾健康,屬「合理地需要的」,歧視行為則不受《殘疾歧視條例》保障。
然而,平機會沒有交代何謂「合理地需要」。若然辭退不打疫苗的僱員有機會當作違法,那麼停工、調離現有崗位、委派不同工作、修改僱傭合約,以及在挑選應徵者要求出示針卡又會否合理?再者,雖然飲食業當下是爭議重點,但醫護、院舍照顧、教育、健身等需要密切接觸的行業,早晚要面對同等爭議。
勞工處的回應儼如耍官腔,只鼓勵勞資雙方就接種疫苗安排進行磋商,並考慮個別情況達成共識,維持良好關係,如有爭議可向處方求助。此回應明顯把責任推卸僱傭雙方,而非協助政府釐清執行問題。平機會和勞工處必須針對主要行業擬備指引,解答有關接種疫苗對職場的影響。
鼓勵打針須用對方法
疫情打擊百業,人人均渴望盡快回復經濟和社交活動,僱主多做一點生意,員工可以多掙一點薪水。當政府去年底宣布成功訂購疫苗之時,全城無不期待疫苗早日抵埗,反映港人普遍願意接種,達致群體免疫。問題在於一些市民在接種疫苗後不適,即使醫學界已反覆重申絕大部分人均適合打針,但未接種者放不下心頭大石,尤以長者以及慢性病患者為甚。若果僱員獲醫生證明不適宜接種疫苗,僱主更必須體諒,不應強求他們接種。
加強疫苗接種,官員可循闢謠和提供誘因着手。就誘因方面,例如政府可與業界商孰,為僱主提供接種當天的假期。早日與其他國家和地區達成旅遊氣泡,更是吸引市民接種疫苗的最好方法。當更大比例的市民接種疫苗,其餘市民就會有更大信心跟從。此舉或會較慢達致群體免疫,但社會的不滿聲音會較小,亦減低出現「不打針就炒人」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