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公頃棕地僅11公頃建屋 多少年後才能上樓?
規劃署周三(3月31日)對外公布第二階段棕地檢視結果,在290公頃範圍當中,只有73公頃可作各項發展用途,當中新選定具潛力發展公營房屋以作可行性研究的棕地更只有四組共11公頃。可發展土地佔檢視面積範圍的比例相當小。
民間倡議優先發展新界棕地,規劃署進行相關研究,統計出1,579公頃棕地,當中有700公頃可探討發展潛力。坊間期望透過發展這700公頃,既可以令凌亂不堪的棕地作業得以終結,也可以釋出公營房屋及其他經濟發展用地,減少循填海和動用郊野公園土地的方法。然而,在兩階段研究450公頃過後,結果教人失望。
73公頃發展11公頃建公屋
日前署方公布中度發展潛力的290頃棕地的建議用途。這批棕地位處新田、落馬洲、文錦渡、部分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及元朗南發展、牛潭尾、流浮山及龍鼓灘南部等。當中有11公頃適合發展公營房屋,連同周邊土地,只找到四組棕地群興建一萬公營房屋單位,另有62公頃棕地已經或將會涵蓋於其他規劃用途,兩者合計73公頃,佔290公頃的25%。
署方去年3月先就被定為高發展潛力的160公頃棕地公布建議,得出36公頃適合發展公營房屋,連同周邊土地,只找到八組棕地群興建二萬公營房屋單位,另有25公頃棕地已有其他規劃用途,合計61公頃。
兩階段合計,在這450公頃當中只有134公頃能有新發展。署方另備有250公頃低發展潛力棕地名單,但當高及中發展潛力的棕地也只篩出一成建屋,外界實難期望被評定低潛力棕地能有甚麼改變。
總的來說,在700公頃研究範圍當中只有不足兩成能有新發展,實在匪夷所思。外界難以了解署方挑選準則,政府回應部分地段難以接駁外面主要道路、棕地位置分散、難以整合、夾雜於已發展的用地之間或保留原有棕地作業等,又強調合計有逾860公頃棕地可以發展新用途。
選地機制欠透明 建屋期過長
但即使個別棕地難於發展,照理不至於佔去研究範圍的大部分。《香港01》等的媒體和民間團體曾跟進第一階段棕地群檢視結果,發現選址沒有包含地產商持有、面積較大的土地,而部分就毗鄰發展商土儲的棕地,令人憂慮政府仍然傾向公私營合作。政府後來強調個別土地業權狀況並非考慮因素,沒有避開發展商土地儲備,但當第二階段結果找到的公營房屋用地仍是稀少,反而要借助周邊土地才可興建一萬單位,此等猜疑勢必再度浮現。署方的挑選方法必須更公開透明,以示其有心覓地建屋。
除了棕地挑選準則欠透明外,規劃署訂下六年內把棕地變成「熟地」,時間未免過長。計及三至四年的建屋時間,市民要最快要等十年時間才見證單位落成,公屋輪候隊伍縮短無望。政府必須想方設法合併前期工序,在保證單位質素的前提下加快建屋步伐。
收回棕地以重整作業、還港人住屋空間是社會共識,政府亦早有《收回土地條例》動用,欠的只是規劃官員的決心。政府必須重新檢視覆檢挑選公營房屋用地過程,爭取整合地皮廣建住房,解港人住屋困境,同時結束新界土地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