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公屋「逐富」雷聲大 港府或用大炮轟蚊蠅

撰文:趙鍾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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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於10月底表示,適當時候將調整公屋富戶政策,上周五更正式(9日)頒下「逐富令」,強制富貴租戶遷出,但受影響富戶只佔極少數,下「逐客令」也難以紓緩公屋輪候壓力,某程度上只是為緩減民意壓力。政府與其繼續耗費時間在這些微枝末節,不如多花時間思考如何重建置業階梯。

房委會通過,倘家庭住戶入息超出入息限額5倍,或資產超出入息額限100倍,便要遷離公屋。(資料圖片)

新出的「逐客令」其實頗為寬鬆,家庭住戶入息若超出入息限額5倍(4人家庭為13.3萬元),或資產超出入息額限100倍(4人家庭為267萬),才須遷出。修訂與舊例最大的分別,在於昔日為收入及資產均超額才須遷出,而新例下只是其中一項超標就須遷出;即所謂「雙軌制」與「單軌制」的分別。

房委會強調實施規定有必要性,確實有其道理,這也是方案贏得房委會會員支持的主因。公屋輪候冊申請宗數將破30萬,一般家庭平均輪候時間也已逾4.5年,遠超政府三年上樓的承諾。市民對公營房屋、特別是公屋的需求殷切,供應卻未見相應提升,政府有其調節責任,將資源用在最有需要的市民身上。

「逐富」門檻極高 恐淪雞肋政策

但從實際執行上,這條逐客令恐怕淪為雞肋,既無助縮短公屋輪候時間,更恐影響私人住宅市場;此外,急着逐客,也讓人覺得政府無視反對收緊富戶政策的聲音、憂慮。房委會在未有仔細思良下就「病急亂投醫」,可能得不償失,徒添混亂。

其一,富戶過少,逐之有如杯水車薪。據房委會資料,目前全港共有2.6 萬富戶。其中交一半(四人家庭月入為53,381 元 - 80,070 元)、兩倍(四人家庭為80,070 元)及市值租金(收到遷出通知書而申請暫住最長一年的住戶),分別為2.28萬、3,100及60戶。

繳交市值租金的租戶,俗稱「超級富戶」,也是目前雙軌制下須在一年內交回住宅的住戶。在新「逐富令」下,因為入息及資產限額分別由3倍提升至5倍及84倍提升至100倍,原來須遷出的超級富戶卻可能變成無須遷出。在政府沒有提供確實數據,說明新政策下到底有多少富戶須遷出,市民、甚至專家也只能臆測。但最後若然須遷出的戶數少於60,社會也無須驚訝,因為放寬入息與資產的「逐富令」影響的戶數,大概只能是極少數公屋住戶。

若然以較樂觀的取態估計其成效,須遷出戶為目前十倍,也不過是600戶。這個數字不論較諸超過70萬的總公屋戶數,或近30萬的輪候冊戶數,都不過九牛一毛、滄海一粟。逐富令的效果,某程度上連杯水車薪也稱不上。政府經過一輪折騰後,很可能只落得大炮轟蚊蠅的效果。

其二,若然政府的算盤打得響,逐客數目真的「成千上萬」,則難免對私人住宅市場構成影響。目前政府定出的資產限額,四人家庭不過260多萬,相對現時一個面積約400至500呎的私人住宅單位,要價動輒400萬至500萬元來看,這筆資產說少不少,但說多亦不多。若「被逐」公屋戶最終大量流入私人市場,無異於在現時已然高企的私樓樓價與租金火上澆油。雖然出現這樣局面的機會甚低,但亦足以突顯逐富令敗則無用、成則擾民的雞肋一面。

重建置業階梯 更勝逐富虛招

其三,富戶或下有對策,令逐富難以執行。社會上向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政府有政府逐客,市民也可有市民「逐子」──透過要求成年子女遷出公屋,除在戶藉冊中剔除其身分,並剔除計算其收入,以保留公屋單位。至於家庭關係良好的,更可索性將資產轉移至已遷出的子女的名下,規避資產審查。但這種變相強制分戶,客觀效果無疑與政府鼓勵子女與父母同住的政策,背道而馳,亦令以收入、資產作主要劃界的逐富令形同虛設。

政府不可能不知上述問題,只是公屋引伸的問題漸次擴張,政府日益著急。2014年初發表的「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的報告,指房委會於將來或須面對過千億元的資金缺口。財爺其後主持成立的「房屋儲備金」,規模卻目前只有740億元,難以應付缺口。

房委會過往無須承受如此沉重的財政壓力。昔日置業階級相對齊備,房委會能透過出售居屋所得,補貼公屋開支;「綠表」戶騰出的單位也成為公屋供應鏈的一環。但居屋一度長期停建,現時出售的居屋多為兩至三年的遠期樓花,尚處試驗階段的「綠置居」則量少價低;置業階梯運作不暢的結果,既是公屋住戶購買資助房屋晉身業主遙遙無期,而政府為應付不斷膨脹的出租公屋需求,財政負擔又不勝負荷,陷入左支右絀的窘境。

故政府當下急須思考的,是如何有效重建置業階梯,恢復公屋居民購買居民的意願,推動出租、出售公營房屋的良性流轉。這個問題若然處理不善,影響的將是整個公、私營房屋體系。至於逐富一類連搔癢也稱不上的舉措,只怕是虛招一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