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 入息限額超5倍須遷離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今早(9日)開會討論收緊公屋富戶政策,通過富戶政策由「雙軌制」改行「單軌制」,家庭住戶入息若超出入息限額5倍,或資產超出入息額限100倍,便要遷離公屋;另若住戶在本港擁有住宅物業,亦「無得留低」。新規定料明年10月起生效。
會前,多個團體包括公屋聯會、新社聯、公屋被迫遷戶關注組及民主黨在房委會總部門口抗議,斥政府將「殺錯良民」,要求押後決定,又指房委會沒有就是次政策修訂作公開諮詢。
團體批評,政府旨在為公屋輪候時間長的問題轉移視線,又指全港僅2,000多公屋戶要交雙倍租,質疑最終可收回的單位數目少。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房委會此舉令居住劏房的家庭,誤以為在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後便可上樓,要求政府交代收緊政策後,實際能收多少單位,3年上樓目標何時能實現。
郭偉強要求暫緩決定不果
小組委員郭偉強表示,收緊富戶政策的討論時間只有一個多月,坊間未有足夠時間討論,雖然他曾要求暫緩今日作決定,在明年1月立法會再討論,但在大部分委員反對下不獲通過,對此感可惜。他又引述主席黃遠輝指,希望在今日先拍板,並於明年政策生效前多作宣傳。郭稱,房委會暫時在收緊政策後能收回多少單位,未有明確數字。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會後公布,小組建議公屋租戶每月入息超過限額五倍、或資產超出入息限額100倍,便需要遷出,即所謂「單軌制」。黃稱小組在四倍及五倍之間作選擇,最終委員支持適度放寬入息上限至五倍,形容此決定是「稍為寬鬆」。租戶如擁有私人物業,也必須遷出。
黃續稱,以四人家庭為例,住戶入息限額為2.6萬多元,若該個家庭入息超出13.3萬元,便要遷離公屋。黃遠輝稱,現時公屋家庭平均花費入息的9.1%繳付租金,認為若四人家庭的入息已達限額5倍,則有足夠財力租住私人住宅單位。黃表示,被遷走租戶若需要租回同公屋單位相若、約40平方米的住宅單位,港島區約為15,080元、九龍區為約12,000元,租金約為入息的14%;若有關家庭決定在新界租住單位,租金會更便宜,約佔入息的6.9%。
黃遠輝認未知能收回多少單位
不過,黃遠輝指,關於富戶政策的討論,其實已開展一段時間,亦有意見希望能收緊政策。他承認,目前未知在政策收緊後,可以回收多少公屋單位,但希望藉此向公眾表達房委會善用公屋資源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