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的兩制既是經濟也關乎政治
全國人大前常委、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接受內地傳媒專訪時表示,她認為「一國兩制」中的兩制是經濟制度,而不是政治制度。雖然范太縱橫香港政壇多年,曾任香港特區籌備委員會委員,但她這個說法值得商榷。
范太認為「一國兩制」是指經濟的制度,這一點誠然無錯。「一國兩制」作為收回香港及台灣的指導方針,關注的重點在於如何在實行社會主義的中國之下,容許地方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例如在1990年全國人大會議審議《香港基本法(草案)》時,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糾鵬飛便指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原有的資本主義社會、經濟制度不變」,此也是將社會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制度對立起來。
香港政制與內地截然不同
但若然以為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只是經濟制度,則此言差矣。誠如《中國憲法》第一條指出,「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它本來就不只是經濟制度,亦包括了社會及政治制度的層面。與之相對的香港,既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那其社會及政治制度的層面也會有所不同。
舉例而言,在內地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分別也有其黨委組織及人大常委會,體現《中國憲法》第三條規定的民主集中制。但在香港,雖然我們也有港區人大代表,但他們並不組成香港人大常委會,而是參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按《基本法》第21條所指「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由此可見,香港的政治制度與內地乃截然不同。
政制要符合香港實際情況
說香港的政治制度與內地不同,並不代表香港的政制可以任意發展。早在1987年當時的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會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便已指出,「對香港來說,普選就一定有利?我不相信……最近香港總督衛奕信講過,要循序漸進,我看這個看法比較實際。即使搞普選,也要有一個逐步的過渡,要一步一步來」。在1990年姬鵬飛更清楚地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要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要從香港的法律地位和實際情況出發,以保障香港的穩定繁榮為目的。為此,必須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既保持原政治體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又要循序漸進地逐步發展適合香港情況的民主制度」。
姬鵬飛在短短兩句話之中,兩次指出香港的政治制度要適合香港的實際情況,這可謂就是「一國兩制」的重要精神所在。香港的社會及經濟情況與內地截然不同,所以香港的政治制度也會有所分別,但具體的分別是怎樣,普選是怎樣發展,則沒有一套可以照抄、照搬的答案,只能從香港的實際情況出發。事實上,從《基本法》的規定我們可見,香港的政治體制既有體現「一國」原則的部份,例如《基本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立法會制定的立法由人大常委會監督,特首要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也有「兩制」的部份,例如行政、立法及司法互相制衡,特首及立法會最終達致普選產生,特區法院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及終審權。
資本主義經濟非鐵板一塊
若說「一國兩制」並不包括政治制度,那顯然不符合現實。但若以為「一國兩制」指的是保留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所以香港的經濟制度可以永恆不變,也是不切實際。資本主義制度本身是有彈性的,美國的資本主義經濟跟德國的就很不同,德國跟北歐國家的又很不同。香港採取資本主義的經濟制度,但具體的經濟結構及政策安排,包括稅制、產業政策、市場規管以至社會福利制度等,都必須針對香港社會的實際情況而制定,不能夠妄想地以為可以一成不變,一勞永逸。
回看香港近年的經濟缺乏增長點,社會的貧富懸殊不停擴大,大部份市民連基本的居住也成問題時候,香港顯然需要一場深刻的經濟改革。在反修例示威後,當局以嚴厲的手腕回復社會平靜,可以說是無可厚非,但若只得政治方面的整頓,而忽略經濟結構的矛盾,那肯定也醫不好香港的頑疾。在「一國兩制」之下哪些要變,哪些要保持不變,位高權重的政治領袖無疑要更加高瞻遠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