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房屋只是權宜之計
居住是香港社會的大難題。應對公屋供不應求,政府積極提供過渡性房屋,今年初更將供應目標提升至15,000個,現時已覓可建12,700個單位的土地。不但如此,政府周一(2日)獲立法會通過成立「過渡性房屋及劏房事宜小組委員會」,及擬再注資33億元。
過渡房屋「南昌220」早前已入伙,特首林鄭月娥上周四(10月29日)到深水埗南昌街參觀,並探訪兩戶家庭。她更表示,將盡快推出更多過渡房屋項目。正在籌備《施政報告》的特首近來似乎對民生及房屋問題較為重視,但她不應忘記過渡房屋只是公營房屋供不應求下的權宜之計,只為解燃眉之急,政府的工作重點應該在於增加房屋供應。
過渡房屋 過渡何處?
過渡性房屋原為在公屋輪候冊上等候多時的家庭,以及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短暫紓緩困境。政府當局預期,過渡性房屋的租金水平將會低於相關市值租金,以不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40%為上限。過渡性房屋的租期一般為兩年,但對於兩年之後住戶能否成功在公屋上樓,以現時供應而言仍難有保證。過渡房屋的租約期滿之後,租戶可能要從劏房再次向劏房過渡。
根據房屋署資料,截至2020年6月底,一般公屋申請逾15萬宗,平均輪候時間已達5.5年。若假設現時公屋供應增長維持不變,居民要在入住過渡房屋的兩年之內入住公屋仍有相當難度。政府的15,000個過渡性房屋目標即時準時全部建成,面對數目龐大的公屋申請,過渡房屋的過渡作用仍相當有限,居民的居住問題根本無從解決。
認清過渡性質 收地增建公屋
不止公屋申請人數眾多,2019年公布的《長遠房屋策略》周年進度報告亦指出本港居住在木屋、寮屋和天台構築物的環境欠佳地方的住戶多達近12萬戶。面對本港房屋不足的根本問題,政府需要認清過渡性房屋的過渡性質。居民最終可以「過渡」何處,政府始終需要從根本解決房屋供應不足問題。
過渡性房屋將是短期房屋供應的一大來源,覓地建屋需時,有關需求在未來數年都可能持續。過渡房屋須與增建公屋雙管齊下,過渡房屋只能讓居民入住兩年,政府照顧居民短期所需同時,仍須從增加公屋供應以回應住屋所需。本港居民輪候公屋動輒數年,居民入住過渡房屋之後該「過渡」何處,仍待政府認真覓地建屋,跟隨公屋增建進度,訂出過渡房屋計劃的具體「日落」時間表。